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甬政办发〔2011〕124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宁波市中等教育免学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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