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舟政办函(2010)25号
颁布日期:2010-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舟政办函(2010)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舟山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舟山市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提高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规范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损失,根据《浙江省气象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组织管理:

(一)在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区)气象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气象协理员和所辖村(社区)气象信息员的审查任用、管理,并将任用情况报县(区)气象局备案。

第四条气象协理员、信息员任职条件:

(一)气象协理员可由与气象灾害防御关系较密切的乡镇(街道)民政人员、安全员、应急人员、渔农技人员、船舶管理站人员等工作人员兼任,应热心气象防灾减灾公益事业,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

(二)气象信息员可由村(社区)、学校、企业、医院等主管安全的人员兼任。

(三)通过培训具备基本的气象防灾减灾常识。

(四)一般要求年龄在5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身体素质良好。

第五条审核任用程序:

(一)符合协理员、信息员任职条件的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舟山市气象协理员申请表》或《舟山市气象信息员申请表》(附后)。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的气象协理员、信息员进行审核任用,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履行工作的,应及时予以变更。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通过审核任用(变更)的气象协理员通报县(区)气象局。

(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气象协理员将本区域内经审核任用的气象信息员基本信息以《舟山市气象协理员汇总表》(附后)形式报县(区)气象局。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信息员的,需及时补报。

(五)县(区)气象局需通过浙江省气象协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档案,并在每年初将本辖区在上年度内更新的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相关情况报送市气象局。

第六条气象协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气象信息员管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区)气象局。

(二)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及时向乡镇(街道)负责人汇报,并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三)负责本区域内气象灾情的收集和报告,负责特殊天气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协助开展防雷减灾工作。

(四)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本区域内气象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五)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气象科普常识的宣传工作,收集并反馈气象服务需求及建议。

(六)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气象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协助本村(社区)、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负责本区域内气象灾情的收集和报告。

(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气象科普常识的宣传工作,收集并反馈气象服务需求及建议。

(四)协助县(区)气象局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第八条气象机构管理职责

(一)县(区)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协理员培训工作和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气象信息员培训工作。

(二)县(区)气象局负责气象协理员业务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反馈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建立与气象协理员、信息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建设气象协理员、信息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互通。

(四)各级气象台站应及时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发布气象预警信号等灾害性气象信息。

(五)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收到本辖区内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报告的有效信息后,应予以核实并及时处置。

第九条协理员奖励办法

(一)各县(区)气象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乡镇(街道)协理员适当的通讯补助,补助金额一般为300元/人。

(二)市、县(区)气象局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协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气象局对提供重要气象灾害情报信息或服务效益明显的有关协理员给予单项奖励。

第十条其它

(一)本办法所称“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冰冻、霜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灰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二)本办法由舟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二○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舟山市气象协理员申请表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政治面貌

所在乡镇(街道)

现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现从事职业

学历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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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兼职情况(如农技员、水利员等)

推荐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审核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舟山市气象信息员申请表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政治面貌

所在乡镇(街道)

所在村

现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现从事职业

学历

健康状况

通信方式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审核单位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舟山市气象协理员汇总表

县(市、区)乡镇(街道)□协理员□信息员

序号

单位或地址

姓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工作单位

现从事职业/行政职务

学历

参加培训时间

通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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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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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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