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扬府办发〔2008〕47号
颁布日期:2008-03-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扬府办发〔2008〕47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水管理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市政府组织制定了《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并已经专家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城市饮水安全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饮水安全是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和《水法》的重要举措,为改善扬州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建立扬州市城市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为水源地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参考《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扬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宁镇扬泰通地区区域供水规划》、《扬州市市域供水规划》、《扬州市2005年和2010年供水规划》等。

第3条以保障城市饮用水的水质、水量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为重点,分析评价城市饮用水水源饮水安全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防治并重、注重实效和强化管理等原则制定规划。

第4条规划总目标为查明全市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分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存在的供水、水资源、水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根据扬州市实际情况,规划提出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治理方案。

第5条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建制市和问题突出的县级城镇及乡镇区域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问题。

第6条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建制市和县级城镇、乡镇区域供水的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第7条本次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规划的范围包括扬州市城区、宝应县城区、仪征市城区、高邮市城区、江都市城区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第二章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及评价

2.1基本情况

第8条扬州市地处江淮下游,南濒长江,坐拥淮河,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境内河网密布,水运交通发达,占据着得天独厚的江河地利。全市总面积6634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98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70平方公里。

第9条扬州现辖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开发区、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市、仪征市。全市人口458.64万,市区人口116.81万。扬州市2006年人口密度691人/km2,全市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38.1%。200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00.16亿元,成为长江三角洲综合实力较强的中心城市之一。

第10条扬州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000.2mm,Cv为0.26,Cs为0.52,丰水年(20%)降水量为1222mm,平水年(50%)降水量为989.0mm,一般干旱年(75%)降水量为827.5mm,特殊干旱年(95%)降水量为625.7mm。扬州市平水年份当地地表水资源量为12.2亿m3。平水年份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8亿m3,但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主要在承压水。扬州市主要开采层为Ⅱ、Ⅲ承压,可开采量为1.65亿m3/a。

第11条全市有水厂67座,自来水年供水量9043万米3,供水人口376.22万。自来水厂分成三类,即市属自来水厂,县(市)属自来水厂,乡镇自来水厂,形成三个层次的供水圈。

第12条市属水厂3座,扬州市一水厂、扬州市三水厂、扬州市四水厂,建设总规模40.5万米3/日。供水范围为市区,供水人口65.7万。扬州市第一、第三水厂的源水取自廖家沟万福闸,四水厂的源水直接取自长江,取水口位于瓜州西南1公里。

第13条县(市)属水厂6座,企业自备水厂2座,总规模48.5万米3/日,供水人口53.40万,供水范围为城区及周边乡镇。江都市有第一、二两座水厂,规模9万米3/日,供水人口14.9万,源水取自与京杭大运河相通的高水河和芒稻河。高邮市有第一、二两座水厂,规模9.5万米3/日,供水人口10.6万,高邮两个水厂的源水均取自京杭大运河。宝应县有水厂1座,规模10万米3/日,供水人口17.1万,水厂源水取自京杭大运河。仪征市有县属水厂1座,企业自备水厂(化纤厂水厂、油港水厂)2座,总规模71万米3/日,供水人口10.8万,三个水厂源水均取自长江。

第14条乡镇水厂,全市共有77个乡镇,乡镇水厂56座,供水人口257.12万。其中:江都市有13个乡镇水厂,高邮市有19个乡镇水厂,宝应县有14个乡镇水厂,仪征市有10个乡镇水厂。乡镇水厂有三分之二取用地下水,约为16.3万米3/日,其它取自地表水。

2.2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现状

第15条扬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有9个,全是河道型,在长江水系的有4个,在淮河水系有5个,4个中型的,5个小型的。扬州市城区与江都市分别有2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宝应县、高邮市及仪征市各有一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为常年供水,工程已建,工程运行状况良好。

第16条以长江为水源的水厂有扬州第四水厂、仪征水厂、仪征化纤厂自备水厂、仪征油港自备水厂,这些水厂的取水口位于长江仪征水道,取水的现状河势总体稳定,源水水质优良,达Ⅱ类水质标准。

第17条以京杭大运河为水源的水厂有江都第一、二水厂,高邮一、二水厂以及宝应水厂。京杭大运河是南水北调的东线干流,其南起江都抽水站,北迄宝应小涵洞,扬州段全长120公里,其源水为长江水。现阶段汛期会出现上游水回流长江现象,带来上游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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