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3-06-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3〕30号

各县(市)、郊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三年六月五日

佳木斯市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黑政发〔2003〕18号文件精神,加速我市粮食市场化改革进程,按照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从我市是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大市的实现出发,以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加大粮食促销力度、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深化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积极发育多元市场主体为重点,本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粮食流通新体系。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调整保护价粮收购政策。本着削减总量、缩小范围、降低价格、坚持标准的原则,调整我市保护价粮收购政策。

1、对我市玉米全部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实行市场化购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再承担保护价玉米的保护价收购任务。

2、除抚远县外,对我市水稻仍实行保护价收购。按1999年至2001年水稻平均收购量的55%核定保护价收购总量,具体数量是:佳木斯市区5万吨;富锦市23万吨;同江市5.3万吨;建三江26.5万吨;桦南县4.5万吨;桦川县6万吨;汤原县5万吨。

3、保护价水稻收购价格执行省定价格;收购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4、对保护价水稻实行政策性订单收购。各县(市)政府应按照省下达的限量收购计划,逐级向农场、农户分解落实保护价水稻限量收购指标,要采取向优质品种和具有水稻生产优势区域倾斜。对低质滞销水稻品种特别是井灌稻加大调减力度的办法,由各县(市)政府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农场、农户签订保护价水稻政策性收购订单。

(二)放开粮食收购市场。

1、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允许符合经营粮食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多元主体入市经营粮食。取消多元主体入市资格前置性审批。

2、强化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责任。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是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行政主体,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粮食流通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行业发展规划;受理多元主体入市资格的审核备案;加强粮情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秩序、粮食质量、粮食价格的管理监督,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全社会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情况的统计汇总;负责对辖区内粮食供求关系的平衡等。各县(市)政府要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计综合[2002]677号和省政府黑政发〔2002〕48号文件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需行政经费必须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准向企业摊派”的规定,将县(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内管理。

3、组建粮食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民间组织,承担规范粮食行业经营行为、协调粮食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提高粮食行业多元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协助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维护多元主体的合法权益的任务。

(三)创新粮食销售机制。

1、对新粮取消储存环节补贴。按半年的标准,实行销售补贴,做到当年购销平衡。按水稻入库成本和市场销售价格测算,对每斤水稻给予差价补贴0.08元,其中每公斤可拿出000.5元对销售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2、落实粮食销售责任制。建立市、县(市)、购销企业、销售人员四级包保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真奖真罚,重奖重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发挥批发市场的功能,积极组织新粮竞价拍卖。邀请省内外有实力的客商参加,以补贴后的价格为基价,由佳木斯市粮食批发市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集中拍卖。

4、进一步强化销售手段。(1)继续开辟主销区市场。在搞好与福建省产销衔接的同时,把大米和水稻的销售重点放在华北市场。(2)积极与主销区粮食企业合作,采取总经销、总代理等现代营销手段开辟市场。(3)积极与用粮大户联系,建立专供关系,重点抓好对各地大专院校、军粮供应部门、特大型企业的专供。(4)在粮食主销区建立销售网点,采取连锁配送的方式直接销售。(5)发挥边贸优势,扩大粮食对俄贸易,主要是发挥同江市粮食局和建三江粮食局在俄罗斯设立的销售网点作用,扩大销售量;依托集团驻大连分公司,开拓国际粮食市场;由佳木斯市粮食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州设立分公司,开展对台粮食输出。

(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着眼于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大趋势,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作为重点,通过粮食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挥我市的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主要是通过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四大产业链条:

一是以佳木斯市制油厂为龙头,建立高油、高蛋白大豆生产基地,以开发大豆异黄酮、大豆纤维等新产品为重点,壮大大豆精深加工产业链。

二是以香兰米业公司、佳木斯市粮库与益康米业公司合资经营的加工厂为龙头,建立沿江沿河优质水稻生产基地,以开发精制大米、米糠油等新产品为重点,壮大稻谷精深加工产业链。

三是以佳木斯市面粉总公司为龙头,建立优质小麦、专用小麦基地,以开发小麦胚芽、全麦粉为重点,壮大小麦加工产业链。

四是以佳木斯市饲料公司为龙头,以开发浓缩饲料等产品为重点,壮大饲料加工产业链。

(五)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1、继续加大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的力度。

(1)对抚远县2户放开经营的购销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一是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将这两户企业分别减员50%;二是组建股份制企业,由在岗职工全员入股。新组建的公司与粮库并存,老体负责库存老粮的消化处理,新体主要从事粮食购销加工和粮食边贸,新体不设国家股;三是在老体处理完老粮后,将资产整体出售给新体,退出国有,职工劳动关系全部理顺,成为民营企业。并以此为试点,为全市购销企业深化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

(2)将人多粮少、基础条件较差的佳木斯市第四粮库撤并到佳木斯市粮库管理;将佳木斯市第二粮库合并到佳木斯市长发粮库管理。

(3)对各县(市)及市区其他购销企业的布局调整,在扶持政策到位,确保稳定的条件下,本着减少总量、放开经营、改组改制、分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2、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整合的力度。进一步壮大佳木斯市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功能。采取分两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吸纳几个资产优良、规模较大、基础较好、有实力的购销企业加入,进一步壮大集团实力,迅速实现低成本扩张。第二步,积极开展引联挂靠,向国内有实力、从事粮油高科技产品开发的大集团、大公司靠拢,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该公司打造成产业结构多元化、产品结构多元化、产权结构多元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同时,各县(市)要大胆探索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形式,通过对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的整合重组,迅速集中优势资产,把企业做大做强。

3、加大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国有粮食企业今年要本着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的原则,通过整体出售、切块出售、零价出售、股份制改造或股份合作制改造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市附营企业改制面要达到70%。企业整体出售以同江市双龙粮食转运站和桦南县制油厂为试点,在搞好资产评估、全面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以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竞价拍卖;企业切块出售以佳木斯市粮油综合加工厂为试点,对其制油车间、稻谷车间分别出售,退出国有资本;股份制改造以佳木斯市制油厂为试点,对其实行股份制改造,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撤出这个厂的全部国有资本,全部置换职工的全民职工身份,由职工自愿入股买断资产,使这个企业成为真正的民营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以佳木斯市饲料公司为试点,由职工自愿入股,吸纳社会自然人参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饲料公司的生产车间经营。各级政府对国有粮食企业在实施改组改制、资产重组中所发生的契税、产权过户手续费、资产评估费、测绘费、土地出让金、土地过户管理费等相关税费,予以减收或免收,以降低改革成本。

4、加大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的力度。各县(市)对改制条件尚不成熟的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合资经营和承包经营,要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同时,还要向大公司、大集团靠拢,参与集团化经营。租赁经营以面粉总公司为试点,将制粉分厂整体出租给佳木斯是大明制粉厂;承包经营以佳木斯市23粮店为试点,实行包死基数,定利上缴、超利分层的承包办法;合资经营以佳木斯市粮库与民营股份制企业佳木斯市益康米业公司合作为试点,双方共同出资组建由佳木斯市粮库控股的合资企业,主要从事水稻的综合加工、精深加工;参与集团化经营以佳木斯市盐业公司为试点,积极向省龙盐集团靠拢,争取早日加入这个集团;多种经营以佳木斯市永红粮油经销处和桦南县惠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试点,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向社会化服务延伸,搞活经营。

5、加大减员增效、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力度。各县(市)和各企业要本着多分流少下岗的原则,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妥善安置分流职工。同时,积极争取省政府提供的用于理顺职工劳动关系扶持资金,通过对有条件的企业的资产变现,集中用于职工理顺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今年力争理顺1500名职工劳动关系。各级政府在推进粮食企业改组改制中,对确实无力支付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同时,市政府从粮食风险金包干基数中提取部分资金,与省政府给我市理顺粮食职工劳动关系的资金捆到一起,用于解决粮食企业理顺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问题。

三、实施步骤

2003年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2003年6月中旬至2003年7月初,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传达贯彻好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搞好思想发动。二是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单位要在7月份前把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市粮食局。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从2003年7月中旬至2003年11月中旬,由各县(市)、各企业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企业的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从2003年11月下旬至2003年12月中旬,由市粮食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粮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四、保证措施

1、搞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这次粮改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一定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全省粮改会议文件,吃透基本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教育,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只有按照市场化取向深化粮改,才能加快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上来。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这次粮改牵涉面大,政策性强,不仅涉及粮食部门,也涉及工商、财政、物价、农委等部门;不仅关系到广大粮食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打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粮改工作摆上位置;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动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支持粮改;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深化粮改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积极主动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以保证粮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典型引路、专项推进。按照市场化取向深化粮改在我市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改革,各县(市),各企业要借鉴外地推行市场化改革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各项改革措施,采取试点先行、专项推进的办法,狠抓落实。

4、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确保稳定。改革是一场各方面利益的再分配,各地、各单位一定要从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精心设计改革方案,周密部署推进措施;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他们主动参与改革;要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引导职工群众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和群众商量,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使粮改工作得到积极稳妥的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粮改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佳木斯市粮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景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宜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

周佳市粮食局局长

成员:周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张永贵市物价局局长

武成毅市工商局局长

付聪市农发行行长

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德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冯振兴市失业保险公司经理

李福山市房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处长

粮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粮改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协调解决粮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粮食局,由粮食局马春雨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市粮改工作的日常情况的综合。各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以加强对粮改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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