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牡政办综〔2006〕14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牡丹江市迎“省运”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整洁有序的城市容貌迎接第十一届省运会的顺利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山水园林城、环保模范城为目标,以保证第十一届省运会顺利召开为重点,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重点保障、全面推进的原则,围绕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强化城市管理,大力整治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整治时间

2006年3月1日至7月30日。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以商服占道、乱贴乱画、牌匾广告、环境卫生、噪声烟尘污染、交通秩序、市政设施、建筑工地、物业小区、违法建设等十个方面的治理为重点,严格管理,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一)环境卫生治理。从3月1日开始,各区、城管、房产、环卫等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以消除越冬痕迹为突破口,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建筑工地、“四镇两乡”、“三溪四泡”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

1.主次干道治理重点:彻底清除“三堆”(垃圾堆、残土堆、污冰堆)。着重解决城市卫生死角,全面清理入冬以来大庆路、铁路三角线和城市出入口等区域乱卸垃圾。市区街路达到“三清、四净”(树根清、墙根清、电线杆根清、道牙石根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路面净)。

2.背街小巷、小区楼院、建筑工地治理重点:彻底清除垃圾堆、污冰堆、残土堆及乱堆乱放的杂物,达到“五净”(小街巷净、墙根净、树根净、绿篱净、牙石根净),不留死角,杂乱设施摆放整齐。

3.“四镇两乡”治理重点:彻底清除冬季积存的生活垃圾堆、污冰堆及杂乱设施,保障街、巷整洁,柴堆杂物摆放整齐。

4.“三溪四泡”治理重点:彻底清除冬季积雪、垃圾,拆除杂乱设施,达到周边环境整洁、优美。

5.对乱扔、乱倒、乱吐、乱便和运输车辆沿途遗洒、乱倒残土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严管严罚;确保出入工地拉载残土及市区街路承载散装物车辆加盖苫布、运载适量、车容车貌整洁。

(二)商服占道治理。合理布局街路临时摊点,对市区100条街路进行商服占道专项整治,达到市中心区无流动商贩、无占道加工、无店前摆卖、无活动房棚厦、无杂乱设施,并将此项整治贯穿全年工作始终。

1.拆除市区500余处乱搭乱设越冬活动房、棚厦及杂乱措施。

2.整治“三亭一厕”(商亭、报刊亭、公交亭、活动公厕)。对市区亭厕进行全面修整、油饰,拆除亭厕上一切附着物,撤除亭厕周边一切乱堆乱放设施,使亭厕容貌焕然一新,达到周边卫生良好、外观整洁,无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摆乱卖现象。

3.巩固退市还路成果,严格控制早、晚临时摊区的上、撤市时间,杜绝摊区口外溢现象;市区全天候临时摊区予以全部清退(含临时解困摊区)。

4.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逐步引导入室经营的原则,对市区内临时摊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坚决取缔,并加强对流动商贩的管理力度,逐步引导商贩入室进厅经营,市中心区域基本杜绝流动商贩。

5.对市中心区,特别是牡丹街、新安街、东四条路、西三条路、北龙市场和东安市场周边店前摆卖现象及占道加工、仓储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取缔,并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回潮。

6.市区内“两修”(修自行车、修鞋)摊点必须退离主干道房基线10米,并统一设置标识,不得设置活动房、扩大经营面积及乱摆乱放,修自行车摊点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修鞋摊点不得超过1平方米,保证摊点卫生和容貌。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高校门前两侧50米路段、中小学校门前200米路段禁止摆摊设点,取缔学校周边噪声污染点源。

8.加强占道停车场的统一管理,停车场内车辆要停放整齐、有序,取缔未经审批的占道停车场。

9.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严厉打击占用城市绿地、砍伐、损坏树木的行为。

(三)乱贴乱画治理。4月中旬,市城管局与团市委、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志愿者、中小学生等社会力量开展为期一周的以“迎‘省运’、扮靓牡丹江”为主题的清除乱贴乱画专项会战,对入冬以来市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上的张贴涂写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督办临街单位业户,清除自身楼体上的张贴涂写物。对无人清理的路段。市城管局组织人员进行专业性清理,按照与原建筑物表面色彩一致的要求,对张贴涂写物进行油刷粉饰。

要集中管理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打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

1.市城管局组织各分局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寻根溯源,严厉打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严管严罚。

2.借鉴鸡西等城市的做法,由市城管局负责协调公安部门,对查获的涂写办证行为人实施相应的治安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

3.采用深圳市“收死你”警示短信扣费系统,对乱张贴乱涂写行为人调查取证后,以收费短信的形式督促行为人及时到相关部门接受行政处罚。

4.市城管局要通过“清打结合”,确保市区主次街路基本遏制,背街小巷明显好转。在此基础上,每个城管分局要设两名队员专职负责乱贴乱画的循环清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防止反弹。

(四)牌匾广告治理。以“九路两广场”(太平路、新华路、光华街、平安街、长安街、新安街、七星街、东四条路、西三条路、文化广场、站前广场)为重点,逐街逐路逐楼地对市区牌匾广告进行规范改造,加快市区牌匾更新换代和广告提档升级。

1.户外牌匾治理。

对市区内30条主干道,40条次干道及城市中心区主要街巷牌匾进行全面整治。

(1)拆除未经审批设置、陈旧破损、大小不一、重叠罗列、一店多匾、脱漆掉字、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牌匾、刀匾。

(2)规范当前确有困难不能立即拆除的牌匾。

(3)对同一楼体的牌匾统一规划,保障与周围景观相协调,牌匾规格、式样达到一致,。

2.户外广告治理。

(1)按照《牡丹江市户外牌匾广告治理整顿工作意见》要求,继续按审批期限拆除市中心区以外823处小型独体灯箱广告,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区内人行道小型独体灯箱广告的拆除工作。

(2)拆除楼体表面附着的小型广告。

(3)以太平路、文化广场为重点,对楼体表面大型广告进行一次清理规范,确实影响市容观瞻的,坚决予以拆除;对不能拆除的,按《牡丹江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技术规范》要求,予以规范。

(4)跨街广告、擎天柱广告和区、企业所属经营街路设置的各种广告要进行修饰粉刷,达到焕然一新,个别设置不合理的,予以规范调整。

(5)路灯广告要确定街路、确定标准,改变现有参差不齐、悬挂没有整齐划一的现状,达到整街贯通、色彩协调、规范一致。

(6)清理临街建筑物上的堆放物和悬挂物,主要街路陈旧破损严重的楼体,组织产权人对楼体表面进行修整、清洗、粉刷和油饰。

(五)交通秩序治理。加强自行车和人力车的管理,确保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市区自行车停靠点要统一规划、合理定位,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特别是太平路人行道自行车停靠点要全部搬迁至两侧小街巷内,以缓解交通压力和恢复太平路样板路风貌,取缔未经审批设置的自行车停靠点。加强市区长、短客运车辆管理,使其规范停靠,有序经营,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客运车停靠站点,要坚决予以搬迁或取缔。加大对占用城市道路的空车配货行业、修车行业和洗车行业清理整顿力度,达到市区主要街路无占道停车、装卸货物和扰民修车现象,市中心区域和居民区无从事空车配货经营活动。

(六)环境污染治理。开展环境噪声污染整治活动,加大对基建工地噪声、生活噪声、露天烟尘污染点源的查处力度,力争烟尘污染点源和噪声污染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清洗车轮,有效解决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废品收购站点,市中心区域废品收购站点该迁出的迁出,该取缔的取缔。

(七)建筑工地治理。加大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都要设置标准化围挡(围档必须达到1.8米以上),保证行人的安全与市容环境的整洁。对施工现场的封闭、材料堆放要严格管理,禁止拆迁工地占道摆卖经营旧建材及建筑工地围档外堆放材料,严格控制占道施工,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八)违法建筑治理。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私搭滥建等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1.拆除城市周边,特别是城市出入口沿线的违法建筑,并督办整修城市出入口沿线残缺破损围墙及建筑物。严格控制市区新的违法建筑的发生,做到发现一处依法拆除一处。

2.整治过去遗留的违法建筑,重点对我市主次街路的雨搭、视线角封闭和门斗进行清理,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特别是过冬门斗依法拆除;予以保留的,提出美化改造意见,限期改造。

3.加强规划批后管理,首先要对去年未竣工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加强施工空闲期间的检查,预防发生违法建筑;其次要严把今年在建项目验线关,杜绝在建项目擅自接层以及借小区配套增加面积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管理,做到违法建筑及早发现,适时监控。

(九)市政设施治理。加大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力度,破损路面、护栏、路灯、排水管网等市政设施要及时修复,随时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

(十)物业小区治理。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小区内的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堆乱倒、杂乱设施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房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各区组织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加快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山水园林城、环保模范城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党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呈现我市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平台,是展示我市容貌,确保第十一届省运会顺利召开的重要保证。市区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抓实干,以超常规的工作方式方法,组织精兵强将进行清理整顿,攻关破难。

(二)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层级责任。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落实层级责任,做到任务细化、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全面、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报道,通过广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在全市形成“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强大合力,推动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四)抓好建章立制,实施长效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在抓经常、抓长效上下功夫,不断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将成立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主管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和各区政府。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联系人:朱哲、郑国义、李永生、齐海涛,联系电话:6560913、6560915、6560928。

附件: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推进表

14号附件(迎省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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