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豫政〔2004〕80号文件的意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豫政〔2004〕80号文件的意见
|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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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5-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豫政〔2004〕80号文件的意见
宛政〔200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以下简称《决定》),省政府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文,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如何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指导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开展工作的依据。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决定》和《意见》的自觉性
《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用地、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巩固宏观调控成果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意见》是落实国务院《决定》的配套文件,是我省贯彻《决定》,全面提升土地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同时又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地管理工作的硬性规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决定》和《意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决定》和《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上来,要站在事关南阳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土地资源对于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千方百计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把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用地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增强土地法制意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决定》、《意见》的有关规定
深入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进一步提高土地行政管理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供应土地,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前,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三、进一步严格规划管理,切实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力度
从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项指令性指标不减少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搞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认真落实项目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规划审查、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等项制度。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对建设用地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规划、计划和上述原则的项目不准立项;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选址用地条件、没有农用地转用指标,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属于国家禁止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四、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资源保障能力。
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分配和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确保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研究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要在进一步摸清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消化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措施。对存量建设用地未使用或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县(市)区,要相应核减或暂缓下达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对新上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存量土地的,不批准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加快推进“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整治向纵深发展,对“空心村”整治出的土地和新开发的土地要纳入计划管理,各地要利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政策,保障县域经济和村镇建设的发展用地。进一步落实集约用地的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和超过控制指标的项目,要核减用地面积,严格限制企业非生产性用地。加强对淘汰类、限制类用地项目审查,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的土地浪费,大力推广使用标准化厂房,尤其是工业集聚区和开发区,凡能够使用标准厂房的项目,必须使用多层标准化厂房,否则不予供地。
五、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改进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决定》和《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凡安置补偿方案不能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落实到位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抓紧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进一步拓宽征地安置途径,坚持以农业安置和留地安置为主,确保农民长远生计;切实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使用的监管,对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用或补偿安置不到位的县市区,市政府将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进一步健全处理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专项工作制度,特别要增强基层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努力把信访、初访解决在首办环节。抓好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做好重点问题调处工作,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遏制因农用地征地补偿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行政管理能力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中的责任,逐级建立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制度、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决定》中规定的6种违法、违规和失职行为,要从严查处。切实改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作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入手,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执政为民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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