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公开遴选检察官笔试的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文号:
颁布日期:2006-08-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

关于2006年公开遴选检察官笔试的通知

根据高检院公开遴选检察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检院公开遴选检察官笔试时间定于9月2日下午2:00–5:00;地点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电话:010-88968131)。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者于9月1日9:00–16:00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彩照。此外,符合《公告》学历放宽到法律专业大学本科者,需携带相应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或培养对象证明材料、省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证书、二等功以上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司法考试担任检察官者需携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国家检察官学院周边示意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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