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号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2个税号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3年2月26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黄油和其他从乳中提取的脂和油(税则号列:04051000、04059000)进口数量已接近2013年触发标准的情况。至2013年3月4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12104.511吨,超过2013年11997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标准。因此,自2013年3月5日起,对上述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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