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文号:教高厅函[2012]23号
颁布日期:2012-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高校:

为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定于2012年5月26日在北京召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部署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启动实施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14:30—16:30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三、与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

2.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负责同志;

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由成员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4.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门所属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每校1人,名单见附件2);

5.开设法学专业的地方本科高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确定1所高校并组织参会,每校1人)。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012年5月21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教育部高教司。

2.请与会人员于5月26日上午到中国职工之家A座一层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报到。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3.在京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5月26日14:00前报到,领取会议材料。

联系人:教育部高教司朱蓓蓓010-66097859、13520862239

贺佳伟010-66097814、13716479799

传真:010-66020758

会务组:孙园植13511039001

附件: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doc

2.开设法学专业的中央部委所属本科高校名单.doc

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工作会议回执.doc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75/201205/xxgk_136422.html

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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