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皇家爱乐管乐团来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1153号
颁布日期:2010-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皇家爱乐管乐团来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153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26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荷兰皇家爱乐管乐团一行103人,于2010年10月17日至24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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