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报告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文号:六政〔2015〕89号
颁布日期:2015-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651号)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随文上报。

2015年12月31日

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及《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全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三、网格体系

全市划分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网格。在三级网格中,对工业集聚区、饮用水源地、重点企业等环境风险重点区域细化重点网格。

(一)一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1个,以全市行政区域为单位,由9个二级网格构成。

2.人员配置:一级网格是以市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网格长,市政府联系环保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

3.网格职责:负责制定全市环境监管计划,下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二级网格体系建设和运行,定期对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定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和国、省、市控等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管理、运行信息化网格管理应用平台,公开监管信息。

4.保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动协作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等机制。(详见附件7)

(二)二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9个,以各县(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分别为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

2.人员配置:县区长(管委主任)为网格长,分管环保的县区长和县区环保局局长(环保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明确9个市直部门为包保部门,负责对每个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

3.网格职责:负责制定县区环境监管计划,下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三、四级网格体系建设和运行,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县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三、四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督查;定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和国、省、市、县控等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管理、运行信息化网格管理应用平台,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公开监管信息。

4.保障措施:建立网格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动协作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参照市级网格保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保障措施(详见附件8)。

(三)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201个,以二级网格内所辖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等)为单元。

2.人员配置:乡镇长(街道主任、管委会主任)为网格长,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由1名县级党政领导任网格监督主管领导,1个县区直部门为包保责任单位,负责对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

3.网格职责:负责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负责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等监督管理和排污企业的排污管理;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4.保障措施: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排查整治制度、日常检查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详见附件9)。

(四)四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2243个,以三级网格内所辖的村居(乡镇工业集中区)为单元。

2.人员配置:城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为网格长,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网格职责: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排污企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做好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各县区要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环境监管理念,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责任。要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网格化环境监管,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经信、公安、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安监、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网格包保监管,帮助解决网格建设和运行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下级网格履行环保监管责任。

(三)加强考核。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立环境监管网格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度对二级网格考核一次,每半年度对三级网格考核一次,每季度对四级网格考核一次,形成一级考核一级的考核机制。环境监管网格化考核指标应包括:网格长、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监督主管领导、包保部门、包保部门领导等落实情况,环境监管设施配备情况,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信访与环境纠纷处理情况,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情况,环境监管档案建设情况,网格环境质量等。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对三级网格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对四级网格考核指标进行优化,形成切实可行的指标考核体系。

附件:1.六安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图

2.六安市网格化组织结构示意图

3.六安市网格化监管区域示意图

4.六安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5.2015年六安市一级网格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及监管等级

6.一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7.二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8.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9.四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10.六安市环境监管一级网格管理责任表

11.二级网格划分汇总表

12.三级网格划分汇总表

http://www.luan.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8dbe19e1b1d1c2149085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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