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报告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报告
|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六政〔2015〕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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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19号)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函》(皖环函〔2015〕651号)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随文上报。
2015年12月31日
六安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及《安徽省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对全市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环境安全,着力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三、网格体系
全市划分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网格。在三级网格中,对工业集聚区、饮用水源地、重点企业等环境风险重点区域细化重点网格。
(一)一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1个,以全市行政区域为单位,由9个二级网格构成。
2.人员配置:一级网格是以市政府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为网格长,市政府联系环保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为直接责任人。
3.网格职责:负责制定全市环境监管计划,下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二级网格体系建设和运行,定期对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定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和国、省、市控等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管理、运行信息化网格管理应用平台,公开监管信息。
4.保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动协作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等机制。(详见附件7)
(二)二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9个,以各县(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分别为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
2.人员配置:县区长(管委主任)为网格长,分管环保的县区长和县区环保局局长(环保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明确9个市直部门为包保部门,负责对每个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
3.网格职责:负责制定县区环境监管计划,下达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指导三、四级网格体系建设和运行,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县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三、四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开展督查;定期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和国、省、市、县控等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管理、运行信息化网格管理应用平台,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公开监管信息。
4.保障措施:建立网格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动协作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参照市级网格保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保障措施(详见附件8)。
(三)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201个,以二级网格内所辖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等)为单元。
2.人员配置:乡镇长(街道主任、管委会主任)为网格长,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由1名县级党政领导任网格监督主管领导,1个县区直部门为包保责任单位,负责对三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包保监督。
3.网格职责:负责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和一般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负责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环境安全等监督管理和排污企业的排污管理;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4.保障措施: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排查整治制度、日常检查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详见附件9)。
(四)四级环境监管网格
1.网格数:2243个,以三级网格内所辖的村居(乡镇工业集中区)为单元。
2.人员配置:城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为网格长,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3.网格职责: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排污企业、生态环境、环境安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做好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和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各县区要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环境监管理念,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责任。要建立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全面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网格化环境监管,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经信、公安、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安监、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网格包保监管,帮助解决网格建设和运行遇到的实际困难,督促下级网格履行环保监管责任。
(三)加强考核。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立环境监管网格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度对二级网格考核一次,每半年度对三级网格考核一次,每季度对四级网格考核一次,形成一级考核一级的考核机制。环境监管网格化考核指标应包括:网格长、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监督主管领导、包保部门、包保部门领导等落实情况,环境监管设施配备情况,工作经费保障情况,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信访与环境纠纷处理情况,重点监管对象现场检查情况,环境监管档案建设情况,网格环境质量等。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对三级网格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对四级网格考核指标进行优化,形成切实可行的指标考核体系。
附件:1.六安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图
2.六安市网格化组织结构示意图
3.六安市网格化监管区域示意图
4.六安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5.2015年六安市一级网格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及监管等级
6.一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7.二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8.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9.四级环境监管网格职责和保障措施
10.六安市环境监管一级网格管理责任表
11.二级网格划分汇总表
12.三级网格划分汇总表
http://www.luan.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8dbe19e1b1d1c21490856e.html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