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六政办秘〔2016〕31号
颁布日期:2016-03-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6〕31号

0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皖政办秘〔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影响社会和民生的大事,是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长远性问题。我市是畜牧业大市,有效解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县区政府(管委)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和保险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部署、协调、监督检查、评估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目标任务

2016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厂2家,以及与之配套的病死畜禽暂存收集体系。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和屠宰加工厂(场)、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初步建成,财政奖补与保险联动有效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监管长效机制有效运转。

三、落实主体责任

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加工场所、交易场所、动物诊疗机构等按规定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冷冻(藏)暂存设备,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散养户对于畜禽病死情况,应及时报告专业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收运处理。边远山区等不适宜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地区,严格按国家规定方式和技术规范进行处理。

四、构建处理体系

优先选用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装备,逐步减少使用和淘汰化尸窖等具有生物安全和生态环保隐患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对因一类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结核等疫病死亡的畜禽必须采取焚烧等方式处理。生猪屠宰场、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全部建成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建屠宰场和规模养殖场同步设计、建设、使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在畜禽养殖相对集中的霍邱县以及金安区建成2家可覆盖周边县区的区域性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厂,配置生物安全处理设备、暂存设备、运输车辆、监控和消毒防护等设备,公布责任区域和举报电话,开展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其他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论证建设。

五、健全监管体系

各级政府(管委)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区)政府(管委)组织收集处理并追踪溯源;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追踪溯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申报、登记、收集、处理、补助工作流程,健全监管制度,形成联防联控、全程监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结合电子出证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应用远程监控、追踪溯源等措施,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实时化、动态化管理,不断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强化政策保障

(一)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按照“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细化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并逐步完善补助政策,覆盖其他畜禽。加大处理收集体系建设支持力度,保障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厂正常运营。

(二)建立保险联动机制。全面推行育肥猪农业政策性保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保费补贴,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建立生猪死亡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结机制,将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对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理赔。积极推动其他畜禽保险业务的开展。鼓励保险机构与无害化处理厂、畜牧兽医部门合作,将保险查勘与病死畜禽申报确认、定点收集、转运同步开展,简化理赔流程,加快形成畜禽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在增强畜禽养殖者抵御风险能力的同时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三)完善奖励惩处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和媒体对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举报奖励政策,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酌情给予奖励。对存在不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违法行为的养殖场和屠宰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降低动物卫生监督分类管理等级,实施重点监控并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农牧、财政、公安、国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金融、保险、城管等部门开展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落实相关配套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保险机构参与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国土部门要将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纳入地方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予以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用电优惠。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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