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北政发〔20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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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政发〔2016〕9号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重点项目共233个(不含为民办实事项目,另行发文)。列入“四定”项目207个,项目总投资145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0.6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68个,续建项目96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43个。另外26个为策划项目,估算总投资588.8亿元,待开展前期工作的条件成熟后再列入“四定”项目推进。
(一)市本级投资项目107个,总投资21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9亿元:新开工项目29个,总投资4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2亿元;续建项目39个,总投资8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7亿元;开展前期工作项目31个,估算总投资53亿元;策划项目8个,估算总投资41.3亿元。
(二)县区政府、中直、区直等其它政府性投资项目52个,总投资12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4亿元:新开工项目20个,总投资7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亿元;续建项目23个,总投资2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1亿元;开展前期工作项目4个,估算总投资1.5亿元;策划项目5个,估算总投资16.2亿元。
(三)社会出资及经营性项目74个,总投资170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4.3亿元:新开工项目19个,总投资13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3亿元;续建项目34个,总投资100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2亿元;开展前期工作项目8个,估算总投资32.7亿元;策划项目13个,估算总投资531.3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责任。项目责任领导按市政府领导分工自动进行调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表》的目标任务,会同配合单位逐项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要求落实到重点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完善项目各项审批手续,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本文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由责任单位会同项目业主、县区政府及配合单位,将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拆迁、施工进度细化到月,责任分解到人,形成推进方案按附件4格式填写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固投办、市绩效办备案,年终时由市绩效办对责任单位、审批部门、县区政府进行考核。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增强责任心,深入一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各项目业主要加大项目的投入力度,及时筹措资金到位,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管理,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切实提高审批的一次通过率,并督促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力量,加快进度。行业监管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主观因素不能按合同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技术服务和施工的参建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其列入失信企业予以惩戒,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完善前期工作机制。各审批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简化环节及报批材料,优化流程,加强配合及指导,提高审批效率,完成审批的情况将与有关单位的绩效挂钩。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政策研究,积极策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以增强我市项目投资的持续性。有关部门在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上要向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好的县区、行业倾斜,支持其用于开展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
(四)落实征地拆迁工作目标责任。各县、区政府是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的主体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在项目建设征地搬迁工作过程中做到“两到位”(即准备工作到位、资金到位)和“六同步”(即预公告发布、项目用地管控、勘测定界、征地现场拍摄、附着物登记、房屋确权),确保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按征地计划要求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单列考核各县、区政府。
(五)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获上级或市财政安排建设资金,项目责任单位应在资金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调整进度安排并报责任领导审定后,由市固投办按新开工进行管理。重点策划项目的建设方案及选址基本确定,已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的,责任单位应当会同业主和有关单位制定项目推进方案,申报列入第二批或下一年度的重点项目。对不具备建设条件无法继续推进的重点项目,实行项目退出机制。
(六)加强督促检查。继续实施报表制度,各责任单位应当每周在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措施等有关信息,每月底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月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固投办每月汇总通报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对落后“四定”进度的项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行约谈。
附件:1.附件1: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表(市本级投资项目).xls
2.附件2: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表(县区政府、中直、区直等其它政府性投资项目).xls
3.附件3:2016年北海市第一批“四定”重点项目表(社会出资及经营性项目).xls
4.附件4-1(新开工项目主要前期工作目标责任表).xls
附件4-2(前期项目主要前期工作目标责任表).xls
附件4-3、4-4、4-5(征地拆迁工作责任表).xls
附件4-6、4-7“四定”重点项目每月进度计划表.xls
http://www.beihai.gov.cn/11315/2016_2_14/11315_486348_1455416699406.html
2016年2月5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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