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1~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1~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市2011~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防城港市2011~2012年度冬春

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l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桂发〔2011〕22号)精神,科学指导我市2011~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加快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抓住冬春水利建设黄金期,强化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政府投入,整合资源,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支持水利发展的积极性,全民动员,做到工作力度前所未有,投资强度前所未有,规模声势前所未有,综合效益前所未有,掀起水利建设的新一轮高潮,加快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推进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有效实施,加快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大会战要突出抓好水利资金投入,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快建设和加强管理并举,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人饮安全建设。按照“三个创新”和“三个结合”的要求谋划工作,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取得实效。

“三个创新”:一是组织模式有创新。围绕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水利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二是投资模式有创新。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资金,并积极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实现多渠道、多形式投入水利建设新格局。三是建设模式有创新。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末级渠系和五小水利建设,加快推进“万元增收工程”水利项目的有效实施。

“三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冬修水利工作要贯彻好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突出落实水利建设资金和基层水利站人员编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快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和建设体制改革,加快基层水利管理体系建设,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二是与自治区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相结合。冬修水利工作要与自治区实施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相结合,大力推进“万元增收工程”水利项目的有效实施,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三是与“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活动相结合。冬春水利建设要与主题活动相结合,通过各级各部门参与兴修水利劳动,带动群众和社会力量支持水利建设,并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三、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水利建设计划投资35841.88万元。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32座;建设96处人饮工程,解决农村人饮6.40万人;按标准加固维修海堤12处27.15公里,保护人口5.33万人,保护耕地面积2.17万亩;完成水毁水利修复工程311处;完成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及渠道防渗项目工程27处,防渗长度24.09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2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07万亩;完成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程5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7平方公里;完成河道疏浚2处,疏浚河道4.95公里,提高排洪能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渠道整治109.21公里,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4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6万亩;完成地方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341处,渠道清淤1094公里,新增灌溉面积2.5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66万亩。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1.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计划完成投资5229.40万元,计划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32座,3月底前完成10座。要全面落实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统筹各种力量,密切协作配合,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开工,并完成10座。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927.91万元,新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6.40万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实施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今冬明春6.4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任务。要以加快设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专业管理机构和水质检测中心三项机制建设为重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海河堤防工程(含城区防洪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7636.70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2处,完成标准河堤建设27.15公里。

4.水毁水利修复工程。计划完成投资4163.93万元,修复水毁水利工程311处。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利时机,倒排工期,限期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堤防、农田灌排设施和水源工程,确保春播春种和安全度汛;限期修复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饮水工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5.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及渠道防渗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341.17万元。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程,集中力量,加强施工组织和监督管理,大力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确保今冬明春27处中小型灌区按时完成计划建设任务。

6.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计划完成投资744.21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7平方公里。要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内治理坡改梯1平方公里,水保林4.8平方公里,封育治理9.37平方公里,改善山区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7.河道疏浚工程。计划完成投资73.00万元,疏浚河道4.95公里,提高排洪能力。

8.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划完成投资4159.56万元。要抓住冬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时期,认真实施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2个重点县(区)的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9.地方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划完成投资566.00万元,渠道清淤1094公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1.66万亩。要健全农田水利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等机制,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农民直接参与的建设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落实好工程管理主体。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1年8月-10月)

做好调查摸底,研究编制2011-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适时召开全市冬春水利建设动员会,部署冬春水利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活动,推动冬春水利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3月)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和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度计划任务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抓紧、抓实,迅速掀起建设高潮。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活动,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及机关干部要带头参加兴修水利劳动1-3天,劳动内容要以灌区末级渠系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和堤防工程建设为重点,辅以渠道及塘库清淤。适时召开全市冬春水利建设现场会,并组织1-2次的全市范围内的检查督导推进,以确保2012年3月底前完成冬修年度建设任务。

(三)工程扫尾及冬修评比阶段(2012年4月-5月)

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扫尾及自查验收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春耕春灌用水需要。各县(市、区)在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如期如实进行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及时将自查总结材料报市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将根据各县(市、区)冬春水利建设情况开展绩效考评,经核查后,进行评比和表彰奖励。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由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任指挥长的冬春水利建设指挥机构。要合理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定任务、定质量、定投资、定时间,做到市县领导包片抓点,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水利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把完成投资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等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把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水利建设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发挥财政投资水利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力度,特别要保障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落实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工程和水源工程建设。二是加强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各县(市、区)要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实现水利投资效益最大化。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水利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和农村水电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农村供水等公益性项目实行政府贴息贷款。四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水利。五是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投入。不断完善“一事一议”政策,改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机制,动员和鼓励农民群众更多地投入农田水利建设。

(三)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和服务意识,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沟通顺畅、衔接严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联动机制,推进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全面深入开展。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搞好技术服务和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电力、交通等部门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实行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实施。

(四)依据规划,整体推进。各县(市、区)要以县级人大或政府批准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指导全县(市、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政府统筹、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类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当前和长远农田水利建设,发挥资金集中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示范区、示范片实行重点扶持,通过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努力培育亮点,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样板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冬春水利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各县(市、区)要明确本地工作重点,注重现有工程的配套改造,与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相配套,与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相配套,与大中型灌区建设相配套,与地方特色农业建设相配套,与农林路建设相配套,努力实现工程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效益发挥明显、产业同步升级、农民同步增收的目标。

(六)组织引导,发动群众。通过多种途径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是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带动;二是通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深入村屯宣传发动,引导受益群众;三是创新受益群众引导机制,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七)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健全和完善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验收交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施工管理,各施工现场要充实技术力量,切实细化和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保障施工条件,千方百计保证工程按计划推进,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把原材料进场关、严把施工过程关、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督管理经常化、检查验收制度化,从根本上解决重数量轻质量,重审批轻实施,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八)落实机构,加强指导。一是加强冬春水利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将进度统计分析、信息编辑报送等工作落实到个人,配备长途电话、传真机、照相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信息上传下达、及时高效,资料收集准确完整;二是建立工作督查组,分片包点,深入一线,指导冬修水利,确保冬春水利建设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工程质量与效益发挥。

(九)注重宣传,营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开辟专栏,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宣传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各县(市、区)的好政策、妤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参与水利、促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艰苦创业、共谋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十)绩效考评,总结表彰。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或总体工作总结评比,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加大表彰和奖励力度,奖优罚劣;创新和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竞赛评比表彰活动的有效载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评比表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