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筹办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贵政办〔2012〕88号
颁布日期:2012-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筹办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2012〕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筹办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贵港市筹办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园博会组委会《关于组织申办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的通知》(桂园博办〔2011〕10号)要求,我市决定申请承办第三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为确保各项筹备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大江耀城、源远流长、水与城市和谐发展”的主题,争取承办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传播园林文化和生态环保理念,引领园林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展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扩大园林绿化行业交流与合作,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成功承办园博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规划范围

园博会规划选址在江南城区、郁江南岸沿线(江南大道至安澜路),从郁江二桥至南湖,岸线总长6.0公里,纵深100-200米,整个片区面积2853.29亩,为城市总体规划的滨江公园和南湖公园的建设用地,其中核心区在南湖公园,规划占地面积1478.08亩(含南湖水面面积555亩,周边水塘约700亩)。

三、筹办机构

(一)为了加强我市申办筹办及参与园博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贵港市筹办园博会工作领导小组(另行下文)。

(二)从自治区园博会组委会批准我市承办园博园之日起,我市筹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第三届广西(贵港)园博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筹建本届园博会的决策性工作。原筹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转为“第三届广西(贵港)园博会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并监督实施,及时调控、统一协调本届园博会的所有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需要,按以下六个阶段开展。

(一)筹备阶段(2012年2月底以前)

主要是组建机构,明确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1.2月底前,申办工作组提交园博会筹办工作方案,明确单位责任分工,组织开展申办各项工作。

2.2月底前,规划设计组负责确定园博园项目规划红线、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

(二)策划及规划阶段(2012年3月—2012年12月)

主要是征集确定展会主题,编制完成园区概念性规划、筹展方案、基础设施方案、绿化方案等各项专项规划设计;完成园区建设用地拆迁工作,开展园博园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3月20日前,征集确定展会主题,征集确定展会主题,具体由市市政局负责。

2.3月20日前,确定园博园拆迁安置补偿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的规划红线、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牵头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3.3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项目立项,此项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周边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

4.4月1日起,启动园博园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国土局、市住建委配合。

5.4月15日前,由市住建委负责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编制并报市规委会审批,7月1日前完成园博园控制性规划。

6.6月15日前,完成园博园拆迁安置小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牵头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7.6月30日前,安置小区进场建设,开展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

8.8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具体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9.10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政局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10.11月30日前,完成园博园项目预算评审进行施工招标,市市政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住建委配合。

11.11月30日前,完成安置小区建设,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

12.12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建设用地的拆迁安置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港南区政府负责,市国土局、市住建委配合。

13.12月31日前,完成园博园园区建设招投标工作,具体由市市政局负责、市住建委配合。

五、建设资金测算和来源

(一)园博园项目建设资金组成

按市住建委提供的红线图,园博园规划面积2853.29亩(含水面面积1136亩)。按该规模估算,园博园项目建设资金约需15.8亿元,具体为:

1.园博会园区建设所需资金7.5亿元;其中:园区基础设施(含亭、廊、桥及驳岸整理等)3.4亿元、绿化种植3.1亿元、主展馆1亿元。

2.园博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

3.园博园用地征地拆迁费8亿元;其中:征地费用3.7亿元、拆迁补偿4.3亿元。

(二)园博园项目建设资金筹措

按我市2012-2014年城市建设大会战投融资实施方案,园博园项目建设所需15.8亿元资金主要通过土地运作筹措,具体为:

1.南湖公园1478.08亩,投资估算9.3亿元,投资结合周边土地开发筹措资金,开发用地约770亩(预计土地收益15.4亿元),解决征地拆迁和南湖公园建设所需资金。

2.园博园滨江公园1192.62亩,投资估算6.5亿元,拟通过水利开发项目捆绑,资本金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

(三)广西园博会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

(四)各协办城市、友好城市和自行参展企业、园林规划设计单位参展片区建设经费,由各协办城市、友好城市和企业单位负责;

(五)参展获奖作品经费,资金来源和奖励标准由自治区组委会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是我区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内容最丰富的风景园林与花卉盆景行业综合性园艺盛会。港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承办园博会对扩大我市影响,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打造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我市筹办申办园博会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筹办承办园博会是一项全市性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时间紧、任务重,港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内容、要求和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要建立园博会筹备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组织工作有力、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平面广告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园博会宣传力度。要广泛动员、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申办筹办园博会,扩大园博会影响,充分展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成果。港南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筹办承办园博会作为引领、推动、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抓手,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将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力争在我市成功筹办、承办、办好一届园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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