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和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办字〔2014〕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提升全市信息化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就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力措施,支持保障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纳入本地、本系统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支持性政策和措施,特别要在基站选址、环保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严格落实建设规划和规范。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等规定,将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严格执行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宽带网络设施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网络建设与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衔接。

保障网络设施建设与通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要向网络设施建设开放,用于网络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并提供通行便利。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的,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偿。

深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编制城市地下管线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统筹安排通信工程综合管道网和相关设施,加强宽带网络设施与城市其他通信管线及居住区、公共建筑等管线的协调。深化光缆、管道、基站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创新合作模式,探索应用新技术,促进资源节约。项目建设中涉及的铁塔、管道、光缆等相关资源,具备条件的要按照多运营商进入的要求,做到互相开放、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二、落实部门职责,确保网络建设顺利推进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各基础电信企业网络建设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督促指导,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确保网络建设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应用与发展纳入信息消费统计监测体系;结合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应用,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配套设备及元器件和智能终端产业,引导和鼓励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在“两化”融合、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环境治理、物联网和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列入本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实现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与地方相关规划建设有机衔接、同步实施。

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基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批报批工作,在建设单位按规定完成前期工作后,加快建设用地审批。将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配套建设的综合接入机房用地纳入公共设施用地审批范畴。

城乡规划部门要将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配套的管(沟)道建设纳入城市新建道路规划,对已建成道路进行增补规划,对已规划的管(沟)道项目建设,纳入施工许可审批范围。

城市管理部门对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站及配套建设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现有道路、在建道路和规划道路沿线建设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开放管理范围内道路两侧和道路上空,加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无线电管理部门要优先保障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配套频率资源,简化无线电基站、网络审批程序,加强对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使用频率的保护,对非法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等行为进行查处,协调解决其他无线电通信业务对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站的干扰。

环境保护部门要针对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站环评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缩短审批时间。

物价部门要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对经营性企业开展基站、铁塔、管道、杆路、室内分布等通信基础设施出租出售业务,属于垄断性质的,制定收费标准和指导价格。

供电企业要制定专项供电服务方案,将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机房、基站列入重点保障范围,为通信用电报装等设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信建设用电。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网络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要明确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网络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协助处理相关事宜。请各县市区将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将联系人名单,于3月12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高智超,电话:7097868,6015850(传真),1800318292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及时全面掌握网络建设进展情况,密切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各牵头部门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当地通信网络建设进展情况。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根据网络规划、网络优化及无线电频率指配要求,加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力度;要认真制定本企业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方案,并将方案报市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时间进度完成网络建设任务。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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