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促开工促进度促前期抓协调服务督导协调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汴政办[ 2012 ] 70号
颁布日期:2012-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促开工促进度促前期抓协调服务督导协调活动的通知

汴政办[2012]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上半年全市重点项目实现“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目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促开工、促进度、促前期、抓协调服务”(以下简称“三促一抓”)为主题的督导协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三促一抓”督导协调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各有关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但是,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一些重点项目建设没有达到进度要求,存在个别项目该开未开、该竣未竣或开工后迟迟形不成施工高潮等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重点项目总体进度。这次督导协调活动,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一项具体行动,是落实“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要求的一次具体体现,对于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至关重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重点项目的督导协调活动。同时,要督促所辖市重点项目单位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超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

从5月底到7月底,牢牢抓住工程施工的黄金期,以“督项目进度、查责任落实、促问题解决”为主要任务,重点加强对该开未开、该竣未竣和开工后迟迟形不成施工高潮的项目督促检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抓住关键环节,解决好项目前期推进、施工环境、资金保障等突出矛盾,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落实,出实招、下实劲、求实效,利用麦收后土地腾空等有利时机,抓紧开工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掀起重点项目建设的新高潮。要通过开展督导协调活动,摸清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短板环节,落实责任单位,加快问题解决,促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速,实现“三个确保”:确保计划开工、竣工项目全部如期开工或建成投产;确保在建项目尽可能多地完成投资和实物量;确保市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250亿元的年度目标。

三、工作要求

这次督导协调活动,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为主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督导协调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效衔接和有序推进。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专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督导协调活动,全面落实领导联系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切实加强督导,搞好摸排,抓好协调。要督促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搞好本项目建设情况的自查自纠。

(二)着力做好全面动员和问题摸排。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重点项目单位,做好督导活动宣传发动,并对所辖省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收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每个项目每月至少现场检查推动一次,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台帐制度,促进问题的尽快解决。

(三)着力抓好问题协调和项目建设推进。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逐个项目逐个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法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实行挂牌督办,催办查办,限时办结。要把该开工未开工、该竣工未竣工和进度不快的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结合领导分包责任制,切实加强问题项目的督导协调,必要时要派驻专人驻地督导。督导协调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市重点项目办反馈。

(四)着力确保督导协调效果,强化总结通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督导协调活动开展情况、问题协调解决情况进行总结,报市重点项目办。市重点项目办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善于发现和总结本地区、本行业在推进项目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市重点项目办对各县区、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简报、要报等形式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督导协调活动联系人:师会灵胡丽敏

电话:3388775传真:3388360

电子信箱:kfzdb@sina.com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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