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洛北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洛政办〔2012〕14号
颁布日期:2012-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洛北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洛政办〔2012〕14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将我市洛北城区2012年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2年洛北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总体责任目标为:计划完成投资30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1080万平方米(考核指标),力争完成征迁面积1300万平方米(争取指标);计划开工面积100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400万平方米。各城市区具体目标是:

1.涧西区:全年完成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6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23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7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2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

2.西工区:全年完成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6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24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8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2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80万平方米。

3.老城区:全年完成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8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26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32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24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

4.瀍河区:全年完成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投资5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17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1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万平方米。

5.高新区:全年完成城中村改造投资50亿元;确保完成征迁面积180万平方米,争取完成征迁面积220万平方米;开工面积16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0万平方米。

二、具体要求

1.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上述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2.各城市区要按月上报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当月25日前进行上报),每季度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形成报告(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每季度末报市旧改办。

3.各城市区的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每周定期上报。

4.周报、月报、季报均要列到具体项目,以备督查。

5.市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按季度进行考核,并将季度考核结果在《洛阳日报》上公布。

(联系人:焦宏阳电话:63239333)

附件:1.2012年洛北城区城市改造目标任务

2.2012年洛北城区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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