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市场和劳动市场改造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1〕84号
颁布日期:2011-1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市场和劳动市场改造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濮政办〔2011〕84号

华龙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中原市场和劳动市场改造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原市场和劳动市场改造工作指挥部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

(一)负责将市场改造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2年度计划;

(二)负责两个市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二、市城乡规划局

(一)做好市场改造项目与城区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参与对市场内未登记房屋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并出具正式意见书;

(三)及时核发市场改造项目涉及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市国土资源局

(一)负责做好市场改造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

(二)负责及时做好中原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工作;

(三)负责做好两个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

(四)做好市场改造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与上报工作;

(五)协调做好建设工程竣工后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

四、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一)负责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市场内已登记房屋产权、区域、用途、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

(二)参与对市场内未登记房屋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并出具正式意见书;

(三)协调做好市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

(四)负责做好建设工程竣工后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登记发放工作。

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指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做好市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落实市政府规定的给予建设单位的优惠政策;

(三)做好市场改造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审查备案工作;

(四)对两个市场改造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和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依法代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不服市政府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二)积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

七、市纪检委

对于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八、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全面负责市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牵头组织对市场内未登记房屋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并出具正式意见书;

(二)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三)牵头组织市场改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拟定房屋征收决定;

(五)组织对市场内所有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予以公布;

(六)做好市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委托工作;

(七)拟定房屋补偿决定;

(八)负责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九)负责补偿资金的筹集、支付工作;

(十)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事宜;

(十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竣工后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应工作。

九、市法院

(一)依法受理、快速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对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并及时结案;

(二)依市政府申请,及时做好市场房屋拆除的强制执行工作。

十、市公安局

(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二)对于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处罚。

十一、市工商局

(一)负责市场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变更、注销工作;

(二)组织对无证经营的商户予以取缔。

十二、市城管执法局

组织对市场内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十三、市市政园林局

(一)负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阶段市场内市政工程设施处置工作;

(二)协调做好房屋拆除后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

(三)协调改造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城市道路占用、公共照明、树木砍伐等有关事宜。

十四、市公用事业局

负责做好房屋拆除过程中和建成后供水、供暖、供热、供气等有关事宜的协调处置工作。

十五、市信访局

(一)指导做好房屋征收前的信访稳定评估工作;

(二)依法受理市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信访案件,及时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并第一时间交办责任单位处理。

十六、市财政局

(一)负责筹集市政府批准征收补偿方案所确定的资金;

(二)负责市场内国有房屋资产被征收后的清产核资工作;

(三)落实市政府规定的给予建设单位的优惠政策。

十七、市审计局

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十八、华龙区政府

负责做好辖区内被征收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参与征收与补偿争议的调解工作。

十九、中原石油勘探局对外关系处

负责做好与中原油田被征收人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十、中原石油勘探局公共事业处

负责做好中原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

二十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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