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周政办[ 2011 ] 25号
颁布日期:2011-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周政办[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徐光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研究,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层层细化,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市政府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报进度。各责任单位要把具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市政府报告。

一、坚持项目带动不动摇,在增强发展后劲上实现新突破

1、今年我市在完成国家、省定投资项目的同时,筛选了100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22.5亿元。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抓好事关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双十五工程”等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周口供电公司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5项重点工业项目,总投资62.4亿元,今年投资32.48亿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总投资11.68亿元,今年投资3亿元,开工建设沈丘金丝猴集团食品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沈丘县人民政府。

(2)总投资4.67亿元,今年投资2.7亿元,开工建设鹿邑宋河酒业产业升级项目。

责任单位:鹿邑县人民政府。

(3)总投资2.6亿元,今年完成全部投资,开工并建成郸城金丹乳酸公司乳酸钠生产及L乳酸机电一体化项目。

责任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

(4)总投资2亿元,今年投资1.5亿元,开工建设川汇区台南制衣年产160万件服装项目。

责任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

(5)总投资1.5亿元,今年投资1.1亿元,开工建设扶沟日神服饰年加工50万件羊绒衫项目。

责任单位:扶沟县人民政府。

(6)总投资6亿元,今年投资2亿元,继续建设商水万果园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商水县人民政府。

(7)总投资3.5亿元,今年投资1.5亿元,继续建设川汇区长城门业“双百万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

(8)总投资3.5亿元,今年投资1.5亿元,继续建设项城市纺织有限公司25万锭纺织项目。

责任单位:项城市人民政府。

(9)总投资2.04亿元,今年投资1亿元,继续建设开发区科信电缆碳纤维复合芯导线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总投资5.4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3亿元,建成鹿邑辅仁药业年产150亿片(粒/袋)固体口服液项目。

责任单位:鹿邑县人民政府。

(11)总投资5.06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3.06亿元,建成开发区大河林业中、高密度纤维板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总投资4.3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3.3亿元,建成太康万利源棉业20万锭精纺项目。

责任单位:太康县人民政府。

(13)总投资4.25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3.02亿元,建成郸城晋鑫化工年产25万吨合成氨项目。

责任单位:郸城县人民政府。

(14)总投资2.9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1.7亿元,建成大用集团西华分公司肉鸡屠宰及饲料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西华县人民政府。

(15)总投资3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1.5亿元,建成淮阳平康电气高压电气设备生产项目。

责任单位:淮阳县人民政府。

3、15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59.84亿元,今年投资15.59亿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总投资3.6亿元,今年投资1亿元,开工建设S210永登高速至郸城段升级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郸城县人民政府。

(2)总投资2.68亿元,今年完成全部投资,开工并建成周口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责任单位:周口供电公司。

(3)总投资1.44亿元,今年投资8000万元,开工建设周口市火车站广场及配套路网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总投资1.1亿元,今年投资3000万元,开工建设周口市东新区中学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东新区管委会。

(5)总投资1.08亿元,今年投资5000万元,开工建设G311线扶沟方庄至李堂段。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扶沟县人民政府。

(6)总投资8900万元,今年投资5500万元,开工建设周口市八一路沙颍河桥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总投资8000万元,今年投资4000万元,开工建设周口市综合客运总站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周口市豫东汽车场站有限公司。

(8)总投资5800万元,今年投资2900万元,开工建设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总投资2.78亿元,今年投资1亿元,继续建设周口市体育场项目。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0)总投资1.15亿元,今年投资2800万元,继续建设周口市中心医院门诊楼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周口市中心医院。

(11)总投资1.1亿元,今年投资5000万元,继续建设周口广播电视多功能发射塔项目。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12)总投资34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4亿元,建成漯阜铁路(周口段)电气化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周口漯阜铁路责任有限公司。

(13)总投资4.77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1.26亿元,建成涡河(周口段)航运开发一期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鹿邑县人民政府。

(14)总投资3亿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1.3亿元,建成周口市黄淮物流农产品批发大市场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总投资8760万元,今年完成剩余投资7260万元,建成周口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二、坚持优先发展工业不动摇,在壮大工业经济实力上实现新突破

1、以调整、优化和提高为方向,以研发、创新和增值为重点,做大做强三大支柱产业,促进产业链向精深加工延伸。食品加工业以发展高附加值的品牌食品为重点,扶持莲花味精、志元食品、金丝猴集团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快大用邦杰西华分公司3万吨熟食、金农实业黄花菜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延伸益海粮油、五得利面粉等企业产业链条,打造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中心。纺织服装业积极推进粤兴纺织高档优质纱、德生服饰高档面料印染、宏星制衣等项目建设,引导鑫达、中方、昌茂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发挥企业规模效益,提升纺织服装生产规模和产业竞争力。医药化工业鼓励引导龙都药业、帅克药业、四方药业等企业,进一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加快新型药品研制。以所望化妆、金丹乳酸等企业为龙头,大力培育日用化工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以科信电缆、阳光电缆、久通电缆为重点,大力发展通信电缆产业,尽快形成在国内有影响的电缆生产基地。充分利用省政府确定我市为生物科技生产基地机遇,以辅仁药业、远东农药和其它生物科技企业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推动生物科技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以银丰塑料、龙源纸业、迪冉纸业为依托,大力发展彩印包装产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支持30户重点企业和10户高成长性企业与国内外500强、同行业100强联姻结亲,吸纳优势资源,实现规模扩张。鼓励益海粮油、财鑫集团、辅仁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兼并困难企业,推进关联产业、上下游企业融合重组,争取新增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全面启动港口及综合物流集聚区建设,进一步加快11个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与区外设施互通对接,同步规划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为人口有序流动和企业后勤保障创造更加有利条件。在加快集聚区现有项目建设的同时,着力引进一批对特色主导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集聚效应。今年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有2~3个亿元以上项目落地,12个产业集聚区要完成各类投资18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环境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和主要产品的市场监测分析,努力化解经济运行中的不利因素。搞好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调度,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建立完善政策导向、市场开拓、融资服务、困难企业帮扶等长效服务机制,市、县联合抓好100家重点企业,实施年度动态管理。加大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对接力度,搭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合作平台,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积极扩大融资规模,提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支持金丹公司等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融资,逐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在“两区一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1、围绕“十二五”末全市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65亿斤目标,大力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从今年起,每年建设20万亩高产稳产田,改造26万亩中低产田。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资机遇,多渠道增加投入,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继续搞好槐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完成重点平原洼地利用外资项目和白沟河、新蔡河、老涡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夯实农业稳产增产基础。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在抓好全市38个小麦、28个玉米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建设3个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粮食高产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粮食均衡增产。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力争今年粮食总产突破145亿斤。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机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快农业机械设备和农机技术推广,新增各类大中型农业机械2000台、农机总动力30万千瓦。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不断改善农村电网现状。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继续开展服务粮食生产科技行动。大力实施阳光工程等项目,建立一批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加快提升农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着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劳务经济。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积极探索建立农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实现农产品转化增值。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着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努力提高种植效益。在扶沟办好河南省第四届蔬菜双交会,提高周口蔬菜知名度。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力争年出栏家禽突破1亿只、出栏生猪达到600万头。

牵头单位: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继续实施“50家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培强做大龙头企业。实施“50个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保障企业原料供应,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达到3500家。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借鉴西华龙池头村万亩高产示范方建设模式,引导各县市区强化资源合理配置,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农业基础和产业优势,认真谋划建立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形成“一县一品”、“一县一特色”,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力争年内在全市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公共服务机构,努力提升关键生产环节的专业化统一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机构,以及乡镇动物疫病防检中心。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快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市、县农业信息部门为龙头,乡镇信息服务站为枢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种养大户和农村信息服务站为节点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服务“三农”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进一步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新农村“111”工程,抓好10个示范乡镇和100个示范村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做好扶贫开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实施150个贫困村整体推进扶贫,帮助8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决60万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继续实施“乡乡联、县县畅”工程,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危桥26座。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坚持推进城镇化进程不动摇,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按照“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的要求,在培育产业、完善功能、加强管理、提升品位上下功夫,继续修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努力推进中心城市科学发展。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培育城市产业。认真研究中心城区产业经济发展规律,制定鼓励支持中心城区二三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好《关于加快周口中心城区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服务、环境、政策、机制等各个方面入手,全力扶持中心城区二三产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做大做强开发区。按照打造中心城区工业基地、集聚城市产业要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力度。加快利杰玻璃、奇美电子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产。启动企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完成高新科技园区现代标准化厂房建设任务,为企业入驻提供条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建设东新区。以区划调整为契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扎实推进移动公司、河南建业等单位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出形象、聚人气、显亮点。年内开工建设文昌大道慢车道延伸线、师院路和流沙河改造工程,建成平安路、光明路等5条道路。

牵头单位:市东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电公司、市通信传输局、移动周口分公司。

5、改造提升老城区。加大老城区芙蓉路、育新街等道路改造力度。完成36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打通部分街道断头路,亮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努力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加强城市供水、供电、通讯、燃气、公厕、公交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生产生活要素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通信传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川汇区人民政府。

6、加强城市管理。继续开展“两违”综合整治活动。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考评,努力创建宜居生态城市。加快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和小街小巷环境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加强城镇交通、通讯、供水、供气、供电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坚持把县城和小城镇建设与市场建设、产业集聚发展结合起来,增强城镇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力,引导人口向城镇发展、产业向集聚区集中,以人口和产业集聚带动县城规模扩大和中心城镇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中小城市格局。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坚持规划先行、就业为本、群众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城市建成区内城中村改造步伐,实施中心城区沙北滨河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60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和中心城市近郊区的村庄,率先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引导县市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依托本地资源条件和现有基础,采取加快工业发展、扩大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壮大民营经济、创新体制机制五项举措,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培育县域经济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形成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各县市在全省整体排名中的位次。从政策、信息、资金、人才等各个方面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工业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上,帮助各县市解决发展规划、用地指标、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坚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动摇,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继续加强与省科技厅的工作会商,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切实抓好亚华玻璃技术改造等80个技改项目,推动产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鹿邑县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创建省级企业研发中心5个、市级企业研发中心20个。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省鞋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河南周口特种设备能效测试中心等建设,强化质量监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力争年内新增河南省名牌产品5个。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创建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个、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培育市长质量奖企业5家。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氨氮排放量较大行业的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继续实施八大节能工程,淘汰高耗能设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8、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节水型社会。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9、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确保平均运行负荷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东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市和国家现代林业示范市建设,完成植树2800万株任务。每个县市区抓好1个生态乡镇和5个生态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深入开展“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活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制度,确保国土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改造提升餐饮、商贸等传统服务业,规范发展商务、金融、商业保险、专利代理、会计、评估、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教育培训、保健健身、家政代理等新兴服务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进一步抓好重点物流项目,不断提高我市现代物流业水平,打造豫东南商贸流通产业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川汇区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4、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优惠政策,活跃农村商贸市场,扩大农村消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坚持建设文化强市不动摇,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全面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地面数字电视村村通等工程,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达标建设,提升基层文化设施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进一步打造公益性文化品牌“周末一元剧场”。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争取将第二届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扩大到中部六省。加大监管力度,繁荣文化市场。加快完善市文化艺术中心内部功能,年内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网络服务、广告会展、文化创意等新兴文化产业,支持文化娱乐、艺术培训等社会文化产业发展。整合书画经营、杂技培训与演出等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周口关帝庙文化产品经营示范区。推进淮阳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举办第五届龙湖荷花节。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夯实羲皇故都国家5A级景区创建基础,完成淮阳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淮阳县人民政府。

5、切实抓好老子故里、伏羲太昊陵2个国家4A级景区,关帝庙、吉鸿昌将军纪念馆2个国家3A级景区,以及女娲城、袁世凯故居、中原民俗园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景区内涵和品位。完善服务功能,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在破解制约发展瓶颈和难题上实现新突破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完成机关直属企业脱钩改制,推进政府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投资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支持税务部门征管改革。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加快县、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2/3的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大厅,力争全市规范性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50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建立健全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和林木产权交易平台,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创办非营利性医院,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积极稳妥推进商贸、物资、交通、文化、教育、水利等行业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支持金融部门改革,鼓励金融部门向产业集聚区、农村延伸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人行周口市支行、周口银监分局、工行周口分行、农行周口分行、建行周口分行、中行周口分行、周口市农发行、市农村信用联社、市邮政储蓄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利用大招商活动的综合、集聚效应和小分队招商、驻地招商的灵活性,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战略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引进一批大项目。依托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推动以商招商,引进外商投资开发新项目或鼓励企业增资扩股。注重招商引资质量,重点选择有一定产业基础、高成长性的行业,积极引进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的项目。实施“招行引资”战略,争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进驻周口,依法开展业务。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水利等领域开放步伐,吸引更多境内外资金进入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参与城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紧紧抓住省政府确定我市为“河南省制鞋产业出口基地”机遇,以大招商、大开放、促大发展活动为契机,大力引进投资规模大、出口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落户我市,着力培育一批出口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增强出口后劲。认真落实重点进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保持进出口持续稳定增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周口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坚持改善民生不动摇,在和谐周口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1、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实施好“十项民生工程”,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扶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服务和就业援助,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力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优抚对象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上年人均基础上再提高10%左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总结推广扶沟、项城新农保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行新农合就地直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新农合门诊统筹试点。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机制。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慈善总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470套49万平方米,逐步缓解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进一步组织好文化、科技、法律、卫生“四下乡”和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力争创建5个国家科普示范县(市),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周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加大教育投入,重点解决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心城区“大班额”和入学难问题。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强市职业教育园区、县职业教育中心和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学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积极实施《周口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继续抓好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启动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实施国家“健康快车”周口行白内障复明工程。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共同发展。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创新计生家庭奖励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继续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完成第二轮续志任务。

牵头单位:市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深入开展公民素质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塑造诚信周口、文明周口、礼仪周口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开展创建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积极创建卫生城市。大力推进“清洁家园行动”和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卫生户创评活动,继续深化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和城乡共建工作,着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良好社会风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扎实推进平安周口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建立完善矛盾调处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继续开展“安全周口”创建活动,加强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和食盐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盐业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大力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宗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关心、支持驻周解放军、武警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继续做好审计、统计、海关、物价、气象、地震、人防、外事、侨务等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1、坚持学习与思考并重、学习与工作一体,采取行政学院培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深入掌握基层动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切实将各级的利好政策、各地的经验做法、各方的先进理念与我市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思路、举措和行动,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措施更加务实有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执政之本、工作之要,增强服务意识,扎扎实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市直单位及其重点科室(二级机构)活动,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优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多渠道了解群众愿望,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群众疾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积极为人民群众干事创业、发挥特长搭建平台,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继续发扬严、细、深、实、正的良好作风,强化运作和执行能力。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部门分工和权责关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精减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效能监察,加快电子政务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定制度、定标准、定措施、定职责,将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强化绩效评估,严格兑现奖惩。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状态,集中精力解难题,争分夺秒抓落实,扎扎实实见成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管,严厉查处执法不公、越权执法、执法犯法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人士和各社会团体的民主监督,真诚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广开参政议政渠道,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坚持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强化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推进审计关口前移,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在群众中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