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粤洽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永政办函〔2010〕66号
颁布日期:2010-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粤洽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的通知

永政办函〔2010〕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5月在广州举办的2010年湖南·永州(广州)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招商推介会上(简称“粤洽周”),全市共签约项目59个,其中合同项目54个,总投资43.94亿元,引资43.74亿元;协议项目5个,总投资18.44亿元,引资18.44亿元。在合同项目中,外资项目13个,合同外资1.75亿美元,内资项目41个,合同内资32.03亿元。为抓好“粤洽周”签约项目落实工作,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粤洽周”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全面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县区长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签约项目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签约项目分解落实到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了县区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制定项目落实进度表,从前期准备到选址、开工、建设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服务,狠抓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本次“粤洽周”签约项目履约率要达到95%以上,签约项目履约率包括审批注册率、资金到位率、开工投产率。各级各部门要把签约项目履约率作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双方责任,促使项目尽早报批实施。要重视协议项目的转化工作,主动出击,及时沟通,促使协议项目早日向合同项目转化,提高签约项目的落实率。

三、优化服务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签约项目的不同情况,梳理分类,加强服务。对于条件已经成熟的项目,要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全面实行代办制,推动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国土、规划、环保、工商、税务、质监、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投产达效。

四、严格督促考核。从6月开始,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季度报送签约项目落实工作进度表(联系人:袁杰,联系电话及传真:8368202),市政府每季度将对签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把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纳入2010年度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的范畴。对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合同项目和4000万元的内资合同项目的落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签约后因客观原因无法履约的项目,签约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说明原因;对因工作协调不力、服务不到位而影响项目进度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0年“粤洽周”签约内资项目落实责任分解表

2、2010年“粤洽周”签约外资项目落实责任分解表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