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完成2013年为民办实事各项目标任务。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2013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

为确保2013年全市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

2013年全市为民办实事共44个考核指标,包括省下达的20个考核指标,其具体指标由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下达。

二、责任体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云龙示范区管委会,下同)及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承担工作责任。

(一)市人民政府工作责任

负责全市为民办实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直责任单位(含中央、省属在株单位,下同)及工作责任

1.市直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房产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规划局、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市湘江集团、市电业局、中国移动株洲分公司。

2.工作责任: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建立为民办实事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做到建管并重。及时将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市区,并明确责任。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责任

按照市考核办分解下达的具体考核指标落实责任,并参照市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三、指标体系

(一)对市直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将为民办实事44个考核指标任务落实到有关市直责任单位,具体指标验收标准及办法由市统计局商有关单位制定。市直责任单位完成考核指标的数据由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提供,由市统计局评估、认定。

(二)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指标。由市考核办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考核指标的数据,先由市直主要责任单位评估、认定,再由市考核办认定。

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纳入2013年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绩考核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四、考核体系

(一)考核机构

市考核办负责全市为民办实事的组织考核工作。市考核办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

(二)考核对象

市考核办负责考核30个市直责任单位和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

(三)考核方法

对30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由30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每月进行调度,并在每月2日前向市考核办和市统计局报告上月为民办实事进度情况(为民办实事完成进度表附后),每季度进行自评,半年由市考核办组织年中督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并由市考核办综合考核情况评定考核等级。

对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采取月报告、季自评、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的方法。即县市区每月将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相关市直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市考核办组织进行年中督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并由市考核办综合考核情况评定考核等级。

(四)考核结果

各责任单位、各责任人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所有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指标中有一项任务没完成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30个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

由市考核办督促落实30个市直责任单位和9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民办实事实施工作由市长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市直责任单位的分管副市长为具体负责人。各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根本要求,作为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际行动,列入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办实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具体抓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市直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分配任务,并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科学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审批手续,降低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为办好实事提供优质服务。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人民政府将适时听取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的汇报,并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人大、政协要建言献策,加强监督。各级考核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管,对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有令不行、玩忽职守的,对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对为民办实事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株洲日报社等要定期报道为民办实事相关新闻,并对半年和年底全市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四)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到位。要加大对为民办实事资金落实情况的掌握力度,对中央、省里下拨的实事项目专项资金情况和各级实事项目专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整理和统计,并在年初下达计划、年中督查和年终验收时报至市考核办备案,对未按规定报送的单位,市考核办将在年底的考核评估中酌情扣1—2分。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为民办实事的投入,加强对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项支付到位,确保不因资金原因影响工作进度。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机关要加强资金监管,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五)强化后续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后续管理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把已办实事的后续管理与当年为民办实事任务同部署、同考核。要认真制定和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和机制,在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指导。项目后续管理涉及到的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优质服务,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长远起作用的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责任单位对已办实事项目,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市考核办要在上半年对2012年完成的实事项目组织回头看抽查工作。要及时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长期得实惠。

附件:1.2013年为民办实事市直责任单位及考核指标

2.2013年为民办实事完成进度表

附件1

2013年为民办实事市直责任单位及考核指标

事项

考核指标

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第1件实事积极扩大就业

▲新增城镇就业人员

5.5万人

市人社局

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

100%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3万人

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4000人

第2件实事缓解就医难题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达到上级试点工作目标,完成2013年度试点工作安排

市卫生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5%以上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

70%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补偿率

70%以上

市人社局

第3件实事改善就学条件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

30所

市教育局

11所

资助家庭贫困学生

2.4万人

▲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

593个

市文广新局

第4件实事加强住房保障

▲农村危房改造

0.35万户

市住建局

开工建设廉租住房

1800套

市房产局

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9000套

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

7000户

开工建设安置房

12769套

市国土局

市房产局

新增住房公积金建制人数

1万人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5件实事完善社保体系

稳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市人社局

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万人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

6000人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局

被征地农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

6000人

第6件实事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农村小康示范点

建设新农村示范村10个

市农办

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

示范社8个

▲推广农村清洁能源

新增沼气池用户0.36万户

新增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用户

0.6万户

新增高效生物质炉灶用户0.6万户

▲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

7个

市农业局

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场,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100%。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第7件实事确保饮水安全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42座

市水务局

▲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16.34万人

启动城市安全饮水全覆盖工程

市住建局

第8件实事完善城市功能

▲农村公路建设

244公里

市交通局

▲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25个

市商务局

▲行政村配电网改造

140个

市电业局

▲解决广播电视盲村用户收视问题

2988户

市文广新局

▲新安装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机

400个

市综治办

▲电话和宽带“村通工程”

新增通电话自然村2个

市移动公司

加快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夕阳红文化艺术中心

市湘江集团

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11个

市民政局

市规划局

第9件实事加强社会救助

▲改扩建农村敬老院,确保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

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

市民政局

农村五保户年分散供养标准

不低于2400元

▲确保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分别不低于304元和118元

▲贫困残疾人救助工程

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儿童178名

市残联

托养救助服务智力、精神残疾人1275名

▲帮助贫困对象发展生产

2.75万人

市扶贫办

市区城镇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标准

提高到400元/月

市民政局

第10件实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保障城市居民蔬菜稳定供应

新扩蔬菜专业基地面积0.5万亩

市农业局

各级政府价格调节基金用于保障蔬菜的生产、供应、流通和价格稳定的比例不低于30%

市物价局

启动蔬菜批发交易中心建设

市商务局

启动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数字食安”云平台,确保各类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5%

市食安办

市食药局

注:带▲的是省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

附件2

2013年为民办实事完成进度表

填报单位(盖章):2013年1-月

考核项目

全年

目标

本月完

成情况

累计完

成情况

累计完

成占年

目标的%

1、

2、

3、

4、

5、

6、

7、

8、

资金到位情况

(万元)

总计

其中:国家

县(市、区)

说明

(含项目完成的进度、难度、问题及建议)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报日期:

上报时间为每月2日前。

传真号码:28681080(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8681713(市统计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mbss_[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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