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吉林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三批吉林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吉政函〔2012〕14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近年来,各地区不断加大对国防教育场所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国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更好地发挥国防教育场所的教育功能,在全省形成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依据《国防教育基地命名办法》,经省国防教育委员会考核,省政府决定将下列9个单位命名为第三批“吉林省国防教育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

图们市张鼓峰纪念馆

梅河口市烈士陵园

东昌区新岭小学少年军校

通化县白家堡子惨案纪念地

日军辽源高级战俘营

前郭尔罗斯博物馆

四保临江战役指挥部旧址

溥仪宣诏退位纪念馆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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