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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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国省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3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通化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程,提高城市品味,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的精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努力建设美丽通化。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活动。
1.完成77万平方米“暖房子”改造收尾工程,达到房屋保暖、环境优美、管网畅通。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2.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公用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3.开工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垃圾焚烧发电场。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4.实施老城区三期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建成使用二道江区桃源净水厂。责任单位:市公用局、二道江区政府,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5.实施通化大街建设工程,新建滨江西路江北段堤路,建成江南新区和金厂镇12条路网,完成二道江区钢城路、东山路二期及5条巷路升级改造;翻建欣荣桥、环卫桥、石油工具厂桥等3座危桥。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二道江区政府,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6.对市区31条主次街路进行绿化美化彩化,改造提升32座楼型灯饰,推进滨江沿河、街路巷路亮化升级和照明设施改造,对4座浑江主桥进行设施升级和景观改造。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7.继续改造和增设环卫设施,逐步取缔无底垃圾箱和敞口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基本达到清洁卫生、无渗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结合“卫生月”活动,搞好江河及公路、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清理越冬垃圾,清除“三小五堆”,完善环卫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交通运输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2.继续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高位督查制度,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指挥平台作用,提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公厕和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实行平面、立面及附属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开展居民区分类管理活动,具备条件的小区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实行居民自治;对散旧弃管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拆迁遗留平房和棚厦。责任单位:市公用局、城建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
4.开展集中整治公共场所活动,重点是“五小行业”,要求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管理制度健全,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措施落实,达到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重点对旅游景点、进口食品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场所进行整顿,加大对大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建筑工地食堂和能一次性聚餐达100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聚餐申报登记的专项整顿,确保饮食安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力度,要求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熟食摊床封闭经营,有专兼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7.加大对病媒生物的防制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消杀相结合,完善防制设施,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按标准增设防制设施,清理四害滋生和栖息场所,加强常态管理,逐步实行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爱卫办、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宣传“四城联创”活动,开展“美丽通化,健康生活—摒弃乱吐乱扔陋习”、“城市是我家、洁净靠大家”等专题活动,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2.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围绕创建工作,弘扬先进,树新风,鞭挞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通化日报社。
3.发挥环境卫生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单位开展“携手共建”主题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争当“环保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卫生达标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自的任务配齐配强力量,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树立“大卫生”观念,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东昌区政府、二道江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困难,不等不靠,广开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创建资金、人力、物力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专栏,营造创建氛围,提高市民的创建意识和卫生意识,形成创建人人有责,创建人人参与,为建设美好家园添砖加瓦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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