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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的通告
|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泰政发〔2015〕6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的通告
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市民分辨警报信号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上午10:00至10:30鸣放防空防灾警报。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试鸣范围:泰州市辖区。(含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
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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