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5〕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泰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