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信息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信息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通政办字〔2016〕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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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报送平台报送信息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提高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及时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报送平台的通知》(内政办字〔2015〕216号)要求,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通过“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报送平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报送各地区、各部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的情况,使政府领导能够更加及时快捷地掌握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做好手机信息平台服务的各项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我市贯彻落实的主要意见建议,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列入国家、自治区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项目开工、投产和运营情况。
(三)重大网络舆情。涉及我市并造成较大影响、已经或可能在社会层面形成舆论热点的重大网络信息。
(四)自治区有关领导对我市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情况。
(五)各地区、各部门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来源
“政务即时通”手机平台信息由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有关科室可结合工作职责报送相关信息,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要报送非涉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等信息。
三、运转流程
“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平台工作人员将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编辑整理后,交由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审核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修改完善后送至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送至市长审签;经市长审核同意后由工作人员将信息通过“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平台发送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处。
通辽市“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平台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即时通”手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做到报送及时、内容准确、运转高效,文字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报送的信息由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批后上报。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报送信息的密级界定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凡涉密事项要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运转工作,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处理高效。如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和运转失误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报送方式
各地区、各部门将符合报送要求的信息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并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信息科取得联系。
联系人:梁猛,联系电话:(0475)8836115、1580475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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