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10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力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现就着力推进黄蓝经济区建设10项重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按照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基础、环境友好型工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高效生态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二)开展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年内出台未利用地开发管理改革试点方案,推进未利用地生态高效利用,开展建设用地、宜农开发用地改革探索,实行生态用地保护。(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三)开展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力争列入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四)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探索制订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工作方案,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及海洋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五)生态市建设。制订生态市建设工作方案,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生态市、县区、乡镇、村、学校、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命名一批生态创建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六)开展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船舶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改革试点。健全完善金融机构开展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船舶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措施,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七)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制订示范区工作方案,建立推进工作机制,推进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开发区和华泰、海科、万达工业园等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年内争取2个园区列入省级循环经济园区,命名一批市级循环经济园区和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八)创建国家级旅游区。按照国家级旅游区标准,重点推进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黄河水城、孙子文化旅游区建设。深化对生态旅游区的研究,提升旅游相关规划,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理顺体制,完善要素,全面启动天鹅湖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九)创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编制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年内建成200亩苗木种质创新基地、1000亩棉花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和中德农牧生产技术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十)创建国家级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编制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发展和扶持政策;年内争取引进1-2个大型农牧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管委会、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确定的10项重点工作,分别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在深入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要加强对10项重点工作的督导协调,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建立工作调度分析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度会议,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协调推进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开辟快捷、通畅的渠道,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成效。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全局或区域性的重大问题,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市黄河三角洲建设办公室将黄蓝经济区建设10项重点工作纳入专项督查,负责每月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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