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2]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8日
长治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两宜”城市建设为目标,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以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在认真总结我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多年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实行百分制考评,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考评结果,推动政府绩效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科学发展;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开拓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管理;坚持群众观点,鼓励社会参与;坚持简便易行,持续改进工作。突出战略导向、公民导向、绩效导向和创新导向,坚持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目标责任制考核,使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政府管理工作中得到有效运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争到今年年底,初步确立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的长治政府绩效管理模式,到2013年年底基本形成完善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构建起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导向明确的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程序,制定完善一批绩效管理规章制度,促进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推动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为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点工作
(一)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我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为基础,依据市政府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突出重点工作和职能任务,充分体现客观实际和工作导向。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相关指标设置、权重、计算方法等进行适当调整。对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对市直单位的绩效评价考核,重点考核职责履行、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内容。
(二)健全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绩效管理办法、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绩效管理的基本途径,建立绩效管理系列制度。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上级领导、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对口联系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五)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六)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7月-8月)。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长治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监察局长,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市区长,市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9月-11月)。
1.分解任务。由市领导组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市监察局)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市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市领导组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监察厅、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3月)。
2013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市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13年4月-10月)。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13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13年11月-12月)。
2013年12月,市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省政府、省监察厅和市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市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领导组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监察厅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市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市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长治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市转型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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