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文号:陕政字 〔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04-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陕政字〔2015〕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冯新柱、姜锋同志分管工作如下:

冯新柱同志,负责农村、农业、扶贫、救灾、民政、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分管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供销合作总社、省老龄办。联系省气象局、省残联、省双拥办、国家林业局西安专员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陕西粮农集团、陕西水务集团。

姜锋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监管、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参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中小企业促进局)、省国资委、省安全监管局(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联系省总工会、陕西煤矿安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陕西中烟公司、陕西电信公司、陕西移动公司、陕西联通公司、省黄金工业公司、中石油长庆石油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陕西煤化集团、陕西有色集团、陕西医药控股集团、陕西燃气集团、延安石油天然气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陕西汽车控股集团、陕西法士特集团、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榆林能源集团、秦风气体公司。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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