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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惠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沈惠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政任字〔2014〕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沈惠兰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毅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免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2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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