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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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宝鸡市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宝鸡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2—2015年)》和《陕西省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抓好“十件大事”,加速“四个转型”,实现“六个走在前列”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提高行政决策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为我市“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学习培训
1.完善和落实以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学法制度。加强以《纲要》、《决定》、《意见》等为重点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年内至少开展3期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执法技能培训,每人不少于40小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
2.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推进市、县(区)、镇政府依法行政
1.抓好创建陕西省依法行政示范市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创建任务,狠抓落实,争取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持有条件的县开展县城区域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县区政府
3.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行政机关执法经费的足额拨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市、县(区)政府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工作制度》,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改进规范性文件起草方式,完善规范行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发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五)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消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突发重大公共事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实行部门预算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规范与民生联系紧密的交通、教育、住房、食品、医疗、就业、社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切实履行好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相关职能部门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行为处罚的备案监督,探索适用听证程序案件备案试点。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建设,推行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各县区政府
3.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确认工作,建立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电子档案,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日常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
4.开展宝鸡市优秀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活动。组织争创陕西省“十佳”行政执法机关和“十佳”行政执法人员活动。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5.依法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做好新一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设置领导接待日,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专项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八)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调解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功能,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构建和谐社会。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规则,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九)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和法制机构建设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落实编制、人员、经费,保证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奠定良好的基础。
2.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标准,强化各项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3.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使用。对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
4.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要在7月上旬和12月中旬,书面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半年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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