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商政办发〔2010〕1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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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认真贯彻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染减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污染减排目标是各级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集中反映。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国家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到“十一五”末,要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据省政府8月24日全省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我市2010年上半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较差,截止6月底全市二氧化硫未减反增,上升幅度为0.57%,排全省第9位,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3.4%,仅完成年度任务的43.67%,排全省第8位。同时,省政府将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的县区采取限批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形成了良好的减排工作格局,但是从各县区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进度不平衡、任务欠账大的问题较为突出。截至6月底,二氧化硫减排工作仅有丹凤县、洛南县、柞水县完成了任务,其他县区均呈上升趋势;化学需氧量减排七县区均未完成半年任务,工作形势相当严峻。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污染减排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快速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各县区要采取得力措施,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引导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污水处理厂。市发改、财政、城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县区污水处理厂按进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市城管局要加快对市区污水管网改造的工作进度,尽快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
(二)突出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工信局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要采取强硬措施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立窑水泥、皂素等企业。
(三)努力提升减排管理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国控、省控污染源的联网工作力度,确保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要加快皂素、选矿、冶炼等规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统计、发改部门要认真分析污染减排与社会统计的衔接问题,确保国、省重点核定的GDP、节能下降比率、非农业人口等关键数据符合我市实际。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污染减排工作的全面完成
污染减排工作是关系社会和谐、大局稳定、人类生存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已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性评价体系,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目标责任,全面抓好各项污染减排工作的落实。市环保局要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强化污染减排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对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区,加强督查,市城管局每月要对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进行通报。市政府年终将严格按照《商洛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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