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市政办发〔2012〕1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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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7-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7日
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提高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使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住建部等十四个部委、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和关心困难群体生活的有关政策,结合陕西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以及西安市“转作风、解难题、惠民生”活动,通过摸实情、办实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安全、舒适和方便,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成果的同时,将无障碍建设工作向县城、小城镇和农村延伸。按照全国无障碍市、县创建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四级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无障碍设施水平,力争我市和1-2个区县获得“十二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称号。
二、工作原则
无障碍建设是一项复杂且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工作,要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坚持以区、县为主、市区县共建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区县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主动性,积极发挥各区县基层组织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无障碍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主城区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257号)中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依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继续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道路、建筑物、广场进行无障碍建设、改造和巩固完善,并切实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其使用功能的规范性、连贯性和系统性。
(二)区县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在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已建的主干道路、大型公共建筑、广场,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三)小城镇
省级重点示范镇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全面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
(四)农村
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切实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环境。
(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无障碍规范、标准进行建设,既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达标。
(六)信息交流无障碍
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建设规划,落实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动政务信息发布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推动重点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提供语音、文字提示及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七)宣传培训
加强县级以上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人员和残联相关工作人员的无障碍知识培训,并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普及无障碍知识,提高无障碍意识,增强执行规范和开展无障碍监督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无障碍建设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以区县为主,市区县联动,各行业多部门配合,规划、建设、管理并举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既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又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一)市政府成立西安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市无障碍建设的指导协调以及宣传、推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分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进度情况、分阶段检查考核各区县完成任务情况,统一安排无障碍建设相关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钱引安西安市副市长
副组长:王西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苗宝明市建委主任
成员:蒋少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秦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晓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玲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改草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何永国市残联副理事长
高省安市建委副主任
王学超市规划局副局长
耿涛市市政局副局长
张玉成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翟金海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蔚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
李斌科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平市工信委副主任
姜晓泉市文物局副局长
黄漪清市商务局副局长
康立峰市旅游局副局长
关相林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局长
王青川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晓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景玺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建功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张炜新城区副区长
刘一平莲湖区副区长
阮波碑林区副区长
胡小煜雁塔区副区长
周东未央区副区长
杨爱民灞桥区副区长
张军阎良区副区长
王海成临潼区副区长
仵江长安区副区长
张韶辉高陵县副县长
惠军民户县副县长
曹宝利周至县副县长
朱彤蓝田县副县长
杨明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保军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书民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学俊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副主任
康军沣东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李翔港务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马胜利航空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张营航天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张西民西安铁路局副局长
郑建国市电信局副局长
赵保东市邮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主任苗宝明兼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高省安、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改草、市残联副理事长何永国兼任。
(二)各区县为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建设市、县创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实施工作的组织落实。在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各区县也要设立相应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现状摸底、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融入社区、小城镇、农村建设工作之中,各区县及街道办、社区等要积极投入到无障碍建设和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县的工作之中,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在我市全面开展。
(三)各级民政、残联及老龄办等部门要编制各自工作方案、计划,同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就城市道路、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特殊设施、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以及信息交流等方面提出意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抓好本部门及社区老年人福利设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共同推进无障碍建设和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四)市级各相关部门、区县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能,切实负责好本行业所管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积极配合市、区县政府做好无障碍建设和创建工作,并根据工作具体完成情况,由市政府给予统一奖励。
五、工作要求
无障碍建设和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的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涉及诸多部门;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是造福后代、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于全社会的爱心工程。各部门要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搞好无障碍建设和创建工作。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科学规划,做到精心组织,细致安排,措施得力,工作务实,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注重舆论引导,使无障碍建设和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特别是各区县要把无障碍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使无障碍建设和创建工作扎实、顺利开展,确保“十二五”期间无障碍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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