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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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11年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本届中博会由国家七部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西安市代表团
团长:金学锋副市长
副团长:李元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俐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秘书长:刘琳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高新区、经开区、市机电化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各区县中小企业促进局(经贸局)以及有关参会参展企业组成。
二、成立筹备办公室
为了做好中博会的筹备工作及参会参展工作,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参会参展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刘琳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段刚强处长担任。筹备办公室下设2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组织组:负责总体协调。安排代表团行程,联系中博会组委会和省代表团及广州市政府,组织企业参加大会的主要活动等。由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段刚强负责;
(二)参展组:负责企业参展的相关工作。收集、整理、发布信息、成果统计工作和安排展品运输工作等。由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李伟同志负责。
三、参展范围及展位分配
本届中博会,组委会分配我省30个标准展位,省上分配我市20个标准展位,渭南市10个标准展位,其他地市不承担参展任务。省上明确今年我省参展的重点为机械电子类企业。我市的展位分配:高新区、经开区各5个展位,其他区县和开发区至少落实1户参展企业。
四、会议布展
会议布展工作由市工信委按照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的要求,统一策划、设计和制作。布展以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为主题,突出区域特色、比较优势,既要考虑西安的整体形象,又要突出重点企业产品的宣传、展示、洽谈和销售。讲求布展的协调性、特色性、艺术性,力求达到统一、和谐、美观的实际效果。
五、会议宣传
一是会议期间,按照展会要求,以西安市政府名义租放气球条幅5-10个;二是准备我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西安投资与贸易指南、宣传资料各500套,用于大会期间交流;三是西安市代表团与广州市政府以及有关单位进行座谈。
六、参会参展经费
我市的参会参展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参展企业展位费等费用由市工信委在参会参展经费中给予补贴,参会企业的费用和参展企业的其余费用由参会参展企业负担。
七、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开发区要尽快确定责任部门,积极落实参会、参展企业和产品。
(二)各区县、开发区将参会人员、参展企业、参会企业名单于8月31日前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处。
联系人:段刚强8678898013609198833
李伟8678897913359286000
附件:西安市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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