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咸政办发〔2010〕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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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咸政办发〔201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内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以及13个县市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完成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健全、完善、提高任务。初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协调有序、运作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至2011年底,乡镇(街道办)、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展开;自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初具雏形;基本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建设原则
(一)整合资源,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队伍资源,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要结合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队伍的建设,先急后缓。应急队伍的规模要与当地实际人口、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参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内容的标准
(一)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市实际,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牵头组建1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可由牵头单位及协同单位内部力量组成,也可依托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
市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由市水利局负责组建,主要负责防汛抗旱及城市供水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水上营救任务。
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由市林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
市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市气象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情况,做好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处置、调查评估、宣传等工作。
市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市地震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震灾害预防、预警等应急救援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矿山应急救援队:由市煤炭局牵头会同市安监局组建,主要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
市电力抢险救援队:由市电力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和供电设施损毁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政设施应急救援队:由市城建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各类城市公共设施损毁、集中供热、供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由市交通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港口、铁路、公路损毁的抢修和各类突发事件队伍调运、群众疏散、物资调运时的运力保障。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由市安监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类及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队:由市环保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援队: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组建,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各类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救援队: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卫生局协助组建,主要负责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通信保障应急救援队:由市工信委牵头组建,主要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和通信设施损毁事故的应急抢修工作。
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主要负责重大交通事故现场交通管制、施救被困人员、疏导交通等工作。
以上每支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应不少于20人,并由组建单位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参照市上的模式整合、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2、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建立一支不少于100人的志愿者应急队伍。鼓励社会其他组织建立各种志愿者应急队伍。各县市区也要组建相应的志愿者应急队伍。
3、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建专家应急救援队伍。
(二)乡镇(街道办)应急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办)要整合治安巡逻(协警)、专(兼)职消防、防汛抗旱、森林消防、卫生医疗、基层民兵等各类队伍资源,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2、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办)要依托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自治组织,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20人的志愿者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三)村(居)委会应急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村(居)委会应根据本地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1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义工服务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1支由企业员工组成的专(兼)职综合应急队伍;规模以下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支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和标准由企业自定。并由组建队伍企业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各级安监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五)学校应急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建1支由教职员工、物业管理员、学校保安和学生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加强队伍的管理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自治组织具体负责,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和调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应急救援队伍在常态下,接受组建单位领导、管理和使用,应急状态下,接受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使用。应急救援队伍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要服从上级调度参加跨区域、跨单位、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明确职责任务,设立队长,明确联络员,建立花名册和确定联系方式,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教育培训演练
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实效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更要加强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强化救援能力。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要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员、骨干力量开展培训,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各种演练,培养实际应对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
要加强队伍值守制度、岗位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培训演练制度、内务管理制度、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奖优罚劣制度、联动机制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纪律性和战斗力。
(四)加强交流和合作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沟通和联络机制,通过各类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应急救援队伍之间配合训练,有效提高各类应急队伍的协同作战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保障队伍建设
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同时,要拓宽基层应急资金的筹集渠道,鼓励社会企业和团体用各种方式支持应急救援队伍的发展。
(二)加强装备建设
每支应急救援队伍要有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并建有专门的应急救援装备库和救援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救援常用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以及相关器材。
(三)逐步建立外围救援补偿机制
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跨区域、跨行业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损坏、损耗,被救援的地方、单位应进行必要的补偿。
(四)责任与奖惩
各级政府应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