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
咸阳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
(2013-2020年)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主要手段,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同时也是地区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标志。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把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化水平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我市产业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咸阳市标准化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市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企业标准备案登记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数逐年递增,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效果明显,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09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AA级以上企业25家。但总体来看,我市标准化工作仍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不强、标准体系不健全、技术标准水平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实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机制,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为加快建设西部强市提供标准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积极引导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
2、坚持部门协作与合力推进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积极协调指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沟通、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建立标准化推进长效机制。
3、坚持重点突出与资源整合的原则。以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产业、纺织服装、医药、建材、养生保健等八大产业为重点,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工作,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整合现有资源,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
4、坚持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企业按照产品需求制订标准和修订标准,其他机构广泛参与,经费筹集以市场运作形式为主、各级财政补助为辅。
(三)总体目标
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标准化运行机制,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采用先进标准且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企业。通过不断提高公众标准化意识、企业生产效能和质量安全水平,使标准化对我市经济和发展贡献率明显提升。
三、标准化工作重要领域
(一)农业标准化推动标准兴农战略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势特色产业,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为平台,以农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和品牌培育为手段,建立起覆盖我市粮食、蔬菜、养殖等特色农业标准体系和现代农业生产保障标准体系,不断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1、加快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小麦、玉米、马铃薯、生猪、奶牛、苹果、设施蔬菜、油菜等产业为中心,中药材、食用菌类、烤烟、小杂粮、杂果、苗木花卉等区域性特色产业为重点,包含农业产地环境、种子、种苗、种畜种禽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管理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2、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成果应用,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标准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等市场化经营模式。到2020年,力争实现出口苹果、奶牛养殖等15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的目标。
3、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二是加快农产品认证与产地认定工作,大力推进农业良好规范(GAP)、HACCP体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引导农产品经营者积极申报名牌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著名和驰名商标。三是加强对农产品检验机构、检测标准的监督检查,加快采用国际检测标准能力的步伐,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和先进性,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加快农业标准实施。加大优势农产品、优质专用农产品等标准的实施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实施,抓好节水节地、改善生态环境等政策措施配套标准的实施,加大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的建设力度,提高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
5、加快农业标准化科研与推广。充分发挥社会各方技术优势,围绕农业良种选育、节水灌溉、新型栽培、科技推广、机械运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农业科技项目的应用,开展农业标准化研究工作,加快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创建一批超高产小麦、中早晚熟苹果、苗木花卉、生猪养殖、奶牛示范养殖等标准化农业科技产业示范基地。
(二)工业标准化推进标准制胜战略
围绕《咸阳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构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加大实施科技成果的标准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培育一批掌握先进标准的优势工业企业,扶持优势领域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1、构建重点产业标准体系。结合我市重点规划发展的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四大优势产业,围绕纺织、建材、医药三大传统产业提升,培育壮大新能源和航空两大新兴产业,逐步建立完善重点产业标准体系。通过标准领先,引领产业优化升级。
2、夯实工业企业标准化基础。加强对企业的标准化宣传、指导和培训,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激励企业积极运用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企业管理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企业的生产效能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引导中小型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组织机构、技术标准体系,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引导出口企业研究和应对WTO/TBT等技术性贸易措施,规避出口风险。
3、促进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建立“科技成果标准化、技术标准系列化、示范生产产业化”的新型先进标准推广机制,专项扶持重要和新兴领域的标准研究项目,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以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载体,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树立“科研-标准-产业”同步理念,形成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新兴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著名商标,扶持一批在省内外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标准化团体组织,全面提高工业企业的综合产业竞争力。
(三)服务业标准化实施标准提升战略
认真贯彻《国家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紧紧围绕市政府确定的我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和方向,抓紧制订有关服务业基础标准、管理标准和质量标准,构筑较完善的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
1、加快推进餐饮和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围绕餐饮、住宿、旅行社管理、风景区公共安全、足浴等服务业,加大国家、行业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制(修)订地方特色服务业标准。加快对餐馆、宾馆、旅行社、风景区等服务质量分等分级标准的推广实施工作。
2、加快推进运输与物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部门、行业、企业、标准化组织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交通运输业与物流业标准体系。
3、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试点企业。通过示范带动,促进我市服务业的规范管理,使生产性服务业功能明显增强,消费性服务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特色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
(四)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推行安全生产技术、节水、节电、节材、节地和环保方面的标准,按照“紧抓一个行业,制定一个循环标准综合体,实施节能降耗”的目标,制定循环经济的相关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成立咸阳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发办、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物旅游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标准化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监局局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机构,推动本县(市、区)实施标准化战略。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为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
要加强标准化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采取市、县两级层层培训的措施,通过对标准化管理人员、标准化专业人员进行标准技术、管理、应用知识培训,使各级行政人员成为熟悉标准化管理的行家里手,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成为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主力军,建立起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掌握并善于运用标准化手段的人才队伍。
(三)建立标准和科研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管理部门和科技研发单位的互动及企业的主体作用
建立科技部门、标准化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要把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促进科研成果尤其是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及时转化成标准。用标准指导批量生产,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占领市场制高点。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标准化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要对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将标准化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对产品标准达到国内或国际一流水平以及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实施的标准文本视同为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逐步调动起广大企业研制标准、增强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建立宣传机制,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各县(市、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扩大标准化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加强标准研制、标准转化以及企业自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方面工作的宣传,促进重点行业产品标准水平不断提高,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好“科普宣传”、“科技下乡”、“3.15”、“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宣传的广泛性和影响力。
(六)建立健全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
加强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开展合作交流。加强标准资源和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咸阳标准信息服务质量,培育和发展一批从事标准研究、咨询、培训、服务、检测、认证等标准化中介机构,推动标准化服务的规范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和协调功能,不断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