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7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