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川办发〔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规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5〕24号

甘孜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4日

附件:

川办发24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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