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旅游工作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大政办电〔2015〕25号
颁布日期:2015-06-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政办电〔2015〕25号

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旅游工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2015年暑期临近,为切实做好全州暑期旅游安全和接待服务工作,确保游客安全出游、市场规范有序,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期间旅游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5〕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县市人民政府的属地责任、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将旅游安全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暑期游客数量增加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游客文明旅游的宣传和提示,积极引导游客文明出游,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旅游氛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处,妥善处理旅游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县市做好暑假期间旅游工作。州旅游委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及时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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