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西政办发〔2014〕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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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实施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20个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确保2014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州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行州人民政府领导分管联系制和部门责任制,切实推进实施全州重点督查20项重要工作和20个重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双2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是全州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最基本的职责,也是对各位负责人最起码的政治纪律要求。“双20”是年度政府工作重点,对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我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每个项目和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时间进度细化到月。协办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配合协调,共同推进工作。
二、强化督查,顺利推进
“双20”的督查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统筹协调,继续实行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双20”工作顺利推进。各主办部门负责日常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进展情况由各督办部门跟踪落实,定期向州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从6月起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推进情况,2015年1月10日前综合报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确保完成,严格奖惩
“双20”落实情况已纳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实施“双20”态度不端正、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较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以致目标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的,给予行政问责。
附件:1.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
2.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0日
附件:1.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
2.2014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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