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及发展现状

一、规划背景

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这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文化产业正在成为地方经济发展新引擎。“十一五”以来,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15%。根据省统计局数据,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807.96亿元,比上年增长9.9%,占GDP比重达到3.5%。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国的6%,在全国居第9位。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台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关键时期。目前,台州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人民群众文化支出和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支出不断增加,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取得新进展。台州市公共文化服务的全面推进和快速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坚实的产业基础。但是,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还不高,结构也不尽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待理顺,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发展空间很大。如何根据变化中的社会经济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的步伐,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地发挥台州市的文化资源禀赋和竞争优势,是台州未来科学发展面临的重要挑战。

(一)规划依据

1.《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文化部、广电总局和新闻出版署等部委相关发展规划。

2.《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年)》;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

3.《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台州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行动纲要(2008—2012)》。

(二)规划范围

1.本规划涵盖台州市行政区划的全部范围,重点是台州市市本级的行政区划范围。

2.本规划以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涵盖的行业范围为基准,参照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的行业范围。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20年。整个规划期划分为两个时段:一是重点规划期,从2011年到2015年,与台州市“十二五”规划相配套,并作为其中的专项规划。2010年,为规划实施的准备阶段。二是规划展望期,从2016年到2020年。

二、台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台州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独特的山水自然景观、巨大的文化市场潜力、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几年来,在旅游、广播电视、出版印刷、工艺品设计与制造、文化会展业等领域进行了积极而有效的探索,文化产业初具规模、文化企业快速成长。

但是,台州市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健全、文化企业散、小状况较为突出,对市场的适应性还有待加强,财政扶持、金融政策和资本市场支持力度还不够,文化产业高级经营人才、管理人才匮乏,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1.文化产业步入全面启动阶段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逐渐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先后制定了《台州市建设文化大市纲要(2001—2020)》、《关于推进台州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的决定》等文件,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和舆论环境。据统计,2009年台州市文化产业增加值80.9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0%,高于同期全省平均水平。

2.文化旅游业与会展业初具形态

以天台山文化旅游为代表的宗教文化旅游,已成为台州旅游和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管理能力逐步增强,旅游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综合效益显著提高。2009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895.87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30.04亿元,同比增长11.16%和10.28%。

台州市会展业在规模、档次上不断升级,特别是以中国塑料交易会为代表的展会逐渐向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迈进,极大地提高了台州的知名度,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路桥、黄岩等区(县)作为多年的区域性商贸中心为会展业发展奠定了相当的文化氛围和产业基础。

3.文化品牌效应初显

着力提炼并打造“硬气、大气、灵气、和气”的城市文化内涵,建设并推介以“四气文化”为核心、集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宗教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项目。如“天台山养生文化旅游基地”(天台县)、“一江山岛、大陈岛红色文化旅游”、“阳光之城”(温岭市)、“中国工艺品之都”(黄岩区)、“中国印刷制造园区”(路桥区)、“大鹿岛海岛旅游”(玉环县)、“蛇蟠岛文化创意园区”(三门县)、“中国工艺礼品之都”(仙居县)、“中国休闲用品礼品生产基地”(临海市)、“海防文化基地”(椒江区)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品牌,成为台州文化产业的无形资产和软实力,使城市文化形象不断提升,区域文化特色初步形成。

(二)文化产业发展优势

1.文化积淀深厚、资源特色鲜明

台州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拥有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资源,佛教天台文化、下汤文化、古城文化等独具特色,现拥有仙居无骨花灯等一批被列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目前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拥有国家4A级旅游区6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3处。另外海岸线漫长,一江山岛、大陈岛等岛屿具有相当的知名度。

2.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实力雄厚

台州是我国民营经济的主要发祥地,也是我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占台州经济总量的97%以上。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民间资本实力雄厚,台州目前有三家颇具实力的民营银行。近年来台州市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为进一步探索富有台州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独特的城市“绿心”空间结构

台州具有特殊的城市空间架构,在椒江、黄岩、路桥三区中间,现有总用地面积为76.5平方公里城市绿心尚待开发。绿心是台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战略生态区,是城市空间结构的核心。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绿心既作为自然景区承担城市“绿肺”的生态功能,又作为特殊建设区承担当地村民安置、适度旅游开发的城市功能,具备发展文化产业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

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大力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扶持民营演艺业、体育休闲等文化事业,推行“三个三”文化计划,即三类俱乐部、三个文化节、三项文化制度。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以大力实施“基层文化覆盖工程”。自2005年12月起,台州市首创并实施“百分之一文化计划”,已经成功开展了三批示范项目的建设,并于2009年获得了第三届文化部创新奖,是此届创新奖浙江省唯一的获奖项目。

(三)文化产业发展的不足

1.文化产业发展观念相对滞后

目前尚缺乏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协调发展理念,对文化产业与加工制造业等传统产业融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文化产业与文化旅游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意农业等之间关联与开发认识不足。

2.区域发展板块割裂、资源分散

囿于撤地建市之后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各行政区域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联动发展意识不强;职能管理部门权责不明晰、职能分散,在某种程度上存在重复监管、无人监管、监管错位等现象。另外,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自然条件、旅游资源等从空间分布上相对分散,客观上制约了台州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

3.中心城市和重大项目带动力不足

台州市1994年撤地建市,文化内涵特色和凝聚力不强,文化氛围不够浓厚,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文化投资体系和服务平台还不健全,文化产业市场尚待培育。另外,台州市还缺乏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具有品牌效应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或龙头企业。

4.产业结构单一,品牌影响力较弱

以广电传媒、文化旅游业等为龙头的文化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产业链不完整,缺乏核心竞争力,没有形成强大的辐射力。文化产业门类较多,但规模小、基础弱,市场竞争力不足。目前还缺少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名牌产品,国际知名大品牌数量不多。

5.高水平文化创意人才缺乏

人才资本是文化产业最核心的生产要素。目前,台州市缺乏高水平的文化创意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版权交易人才等复合型专业人才。高层次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不多,在培养路径、成才环境、价值体现等方面影响人才集聚的障碍因素有待解决,引进文化产业人才的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6.区位优势不突出

虽然甬台温铁路竣工并通车,台金高速公路及其他高速公路规划或在建,新机场的修建处在论证、审批阶段,但总体而言,台州的地缘优势并不突出,偏离上海、杭州、南京等经济辐射圈,承接不到中心城市的扩散效用和较大规模的投资。

第二章指导思想、总体定位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的要求,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优势文化企业、扶持文化节庆会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夯实文化消费基础、完善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强文化人才培养、扩大文化对外贸易,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使文化产业成为带动台州经济结构转型的新引擎,进一步提升台州市社会经济总体水平。

二、总体定位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以文化资源的转化与再生、优势产业的创新与建构、民营资本的集聚与重组为原则,逐步确立文化产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将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和经济转型的助推器,把台州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浙江东部的区域文化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高地。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1.以发展文化产业为契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传统产业的文化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使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之一。

2.以建设“文化台州”为目标,大力挖掘和开发台州文化资源,促成传媒、旅游、休闲娱乐、工艺品设计与制造、保健养生等产业联动发展,建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3.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创办各类文化经营企业,催生和激活更多民营市场主体投资文化产业,使台州文化产业成为民营经济主体投资的沃土,把台州建设成为中国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城市。

(二)产业目标

规划期:经过第一个五年的发展,到2015年,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以园区为载体,建立3—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培育8—10个能够进入浙江省“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骨干文化项目;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高于全市GDP增幅,文化产业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或超过6%,文化产业人均产出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位居浙江省前列。

展望期:文化产业总量进一步扩大,到2020年,文化产业占GDP比重超过8%,对GDP贡献率达到或超过10%,成为台州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使台州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产业发展区域,特别是民营文化产业发展的先进城市。

第三章产业布局与集聚区规划

一、全市重点产业与布局

按照“文化是灵魂、产业是骨架、园区是平台、项目是载体”的思路,突出抓好文化产业的龙头项目,大力发展先导性的重点产业,积极扶持重点培育产业。

从实现台州文化资源的最大程度整合以及现有优势产业的最大程度提升的角度出发,把文化旅游业、新闻传媒业、演出娱乐业、印刷服务业、文化会展业和工艺美术品业作为重点发展产业,把创意设计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通过不同产业门类之间的嫁接融合,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实现“文化台州”、“创意台州”的总体发展目标。

(一)重点发展产业与布局

1.文化旅游业

统筹全市旅游资源,建立新型文化旅游产业体系,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打造有台州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对当地文化旅游工艺品和大型文化表演项目进行深度开发,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加快仙居等地的影视外景基地建设,进一步带动台州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1)加强对台州文化资源的挖掘、强化台州“四气”的文化价值。加大对本地山海文化、海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挖掘、保护与利用的力度,加强历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创新展示方式和表现手法,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包装提升文化品位,扩大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2)优化文化旅游路线。以市本级为基础,加强市区(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与互补,促进旅游设施建设;推进与周边城市旅游线路的联动发展;加强浙东“曙光游”、三门核电游与温岭钱江摩托游和潮汐发电游、长屿硐天与大有空明硐天游、椒江海防文化游、玉环大鹿岛海上森林公园和鸡山岛渔民体验游等亮点设计,扩大区域旅游联合,主动融入东南沿海大旅游圈,逐步增强区域旅游竞争能力;通过改造旅游线路设计,形成自然风景游、宗教文化游和休闲度假游等定位明晰的旅游组合产品。

(3)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遗存的保护、搜集整理和抢救工作,重点抓好国清寺、江南长城、紫阳古街、临海桃渚军事古城、夏汤遗址、石头禅院、路桥十里长街、章安历史文化街、玉环三合潭遗址等历史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和天台山文化非遗申报工作,将发掘、保护和开发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景区科学管理,加大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注重本土化开发和特色化经营,提倡特色养生文化,开发系列产品。推进全市旅游资源共生化、经营管理集约化,提高旅游产业的融合、带动作用。

(5)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为台州文化旅游业发展注入新内容。充分利用现有农业基础,大胆进行创意农业园区规划设计,构思开发农业生产中的秸秆、树根等废弃物,巧妙改变某些农产品的常规用途,利用各种动物和农作物的童话传说、文化寓意和生物特性开发工艺小饰品,赋予农业产品本身以文化内涵和精神需求特性,打造玉环农业观光示范园区。

(6)实现与影视产业联动发展。借鉴“横店模式”,充分挖掘仙居等地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引进民营资本,重点打造仙居等影视外景拍摄基地,实现文化旅游业与影视产业之间的创意互动,最终实现相互带动相互促进的目标。

2.新闻传媒业

依托台州广播电视已有的良好基础,积极探索台州广电总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打造以广播影视为主体,网络、图书报刊为两翼,辅以广告、新媒体、动漫等业态的大传媒产业。

(1)组建台州广播影视集团,广播电视总台与电影公司重组联合,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进一步开拓产业发展渠道和空间。在条件成熟时,谋划成立台州文化传播集团,进一步整合台州文化资源,丰富产业链条,主体业务覆盖广播、电视、报刊、图书出版等多个领域。

(2)成立台州日报报业集团,对现有报刊进行整合,条件成熟时加快转企改制步伐。重点打造一、两种报刊,进一步明确风格定位和核心受众群,扩大有效发行规模,使之形成龙头产品。在此基础上以报刊为核心,把报业集团建设成为以报业和带有报业外延性质的实业为主体,兼营其他非报业业务的经济联合体。重点提高广告业务能力,扩大印刷、包装等业务的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

(3)组建投资公司,着力引进民营资本,通过合资、融资等途径逐渐涉足动漫、广告、影视剧制作和移动数字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业态、形态的开发与运营。制作反映台州文化的影视作品,着力打造几部具有经济效益,同时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电影、电视剧或系列动漫作品,进一步提升台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利用台州天然的自然景观,建设具有影视外景拍摄、后期制作等功能的基地。

(4)打破地域界限,实现台州传媒的跨地域资源整合,建立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作为对“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推进有线电视网络跨地区整合”的积极响应,逐步打破原来行政区域的壁垒。同时根据中央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决定及阶段性目标,广电业谋划互联网的接入,开展三网融合的试点,包括视频内容业务,也包括固定电话、宽带接入、IDC等基础电信业务。

(5)办好中国网络音乐节,丰富网络产业内容,把中国网络音乐节做成台州的重要文化名片,同时丰富产业链条,探索产业化经营方式和运行机制。

(6)充分发挥新华书店的网点建设。注重重要城镇下伸网站建设,努力打造连锁文化超市,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成为图书报刊或其他更广泛意义上的文化产品的物流配送中心,发挥品牌优势,提高物流配送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3.文化会展业

依托台州已有会展设施,借鉴路桥会展中心的运营模式,延续中国塑料交易会的“金手指”品牌精神,发展各类综合或专业文化会展活动,重点发展专业化、特色化节庆会展活动。

(1)办好中国(路桥)民营经济论坛、中国网络音乐节、天台山宗教文化节、中国(玉环)模具机床展、国际(黄岩)电动自行车博览会、三门市中国青蟹节、仙居杨梅节、中国工人量具博览会、玉环家具交易博览会、黄岩柑橘节等重大会展,打造文化产品与工业制品展示交易平台,推动文化消费和文化贸易,促进节庆会展与商贸合作的共融。

(2)鼓励本地企业、个人引进或举办境外会展活动,加强对地方文化会展、节庆活动的引导、扶持和规范。

(3)加强博物馆建设。发展特色馆藏,增加馆藏数量和提高馆藏质量;支持天台山宗教博物馆、玉环家具博物馆和雕刻工艺品博物馆、黄岩博物馆、浙江启明文物艺术博物馆、黄伯明艺术史学馆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具有台州特色的博物馆群落。

4.演出娱乐业

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和支持投资兴办演出团体、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和举办演出活动。按照整合资源、调整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要求,大力推进资源重组,提高演出娱乐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提高演出娱乐业的市场化程度。

(1)重点支持台州民营文化艺术团体的发展,积极运用股份制改造和承包、转让等多种形式,推进国有文艺演出院团转企改制;加强统一包装、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发展,形成规模,延长链条,推进艺术演出专业化、集团化发展。

(2)依托台州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本地表演艺术精华,把独特民族风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的内容以恰当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打造1—2台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艺演出作品,支持三门民间艺术团体的建设,支持玉环坎门花龙和鳌鱼龙灯文艺精品的打造和民间艺术团体的建设,扩大台州演出团体的影响力。

(3)建成高标准剧院。按照舞台技术系列标准和规范,建设多功能、高科技并能满足各类演出所需要的工艺和空间的高标准剧院,吸引和运作高水平演出剧目,逐步融入国内外高端文化演出市场。

(4)推进电影院线建设。加强9个县(市、区)多厅影院建设,新建、改建或扩建一批五厅以上、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以上的多厅影院,同时促进中心镇多厅影院的发展。

(5)加快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已建体育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或出让,开拓运营空间,积极与国内外演出机构合作,实现信息全球化、运营国际化、演出常态化、播出现场化,建成产供销一体化的新型影视文化产业园区。

(6)加强演出网络建设,促进演出院线与相关服务业的合作。推动演艺与旅游、会展、传媒、科技等结合,打造富有特色的演艺项目。大力推动演艺节目走向全国以及国际舞台。

5.印刷服务业

立足台州现有印刷产业基础,加强现有基础平台建设,优先发展与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相结合的新型印刷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向多色、高速、数码化和个性化印刷发展,加快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把台州建设成为立足浙东,面向“长三角”、“海西区”,辐射更大区域的印刷服务业基地。

(1)大力提升印刷技术,细化印刷市场,引进先进的印刷生产线,打造印刷产业区块。从单纯的后期印刷向创意、设计、排版等多重产业结构转变,力争实现与广告业、会展业等产业的融合与嫁接,实现印刷业务多样化、产品多元化。

(2)依托路桥、玉环等现有印刷业的规模和经验,搭建产品展示、网络信息交流和传播等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共建共享模式,打破行业分割、条块垄断,重新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以路桥、玉环为中心的聚集效应,通过口碑传播等方式扩大品牌自身影响力。

(3)积极向外拓展业务,争取融入全国印刷物流产业链,有效承接上海等大型城市的印刷业务,与上海、杭州等大型出版社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有效提升本地企业业务量及市场份额。

6.工艺美术品业

进一步繁荣台州工艺美术品市场,为城市发展注入活力,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工艺美术品业,鼓励体制内或民间工艺美术作者的创意和探索,并给予特殊政策扶持。

(1)提升传统工艺美术品的品位和规模。积极做好产业发展指导工作,引导企业走创新之路,不断提升“一绣三雕”(台绣、玻雕、竹木雕、石雕)以及天台佛雕、仙居无骨花灯、三门石窗、温岭剪纸、大奏鼓、‘玉环三绝’(贝雕、根雕、岩雕)、门神画和船模等传统工艺美术品的艺术价值和经济效益。

(2)依托台州现有工艺美术品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创作者和生产者的主观创意性,开发系列新产品,比如济公雕像、汽车模型等收藏旅游品的设计开发,进一步扩大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借助文化旅游业、文化会展业等其他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工艺美术品交易中心地位。

(二)重点培育产业与布局

创意设计业

做大做强台州工业产品设计与制造,鼓励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创意设计及加工制作,通过创意设计提升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充分发挥汽车文化创意的龙头作用,大力发展外包装设计、小商品设计、工艺美术设计、雕塑设计及展览设计、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等,提升创意设计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打造“工业设计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具有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和专利权的工业设计产品向国内外推广。

(1)发挥汽车文化创意设计的示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台州汽车文化园,完善汽车配套服务,以中国汽车工业博览会为平台,着力推广台州汽车创意设计,塑造“台州工业设计”品牌。

(2)重点支持台州特色工业设计。加强工业制品和日用小商品的外观设计以及品种更新和工艺改造,在适应功能设计的前提下,力求在造型、色彩、材质、功能等选择上突出地域文化特征,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3)繁荣美术创作,促进台州工艺美术品产业健康发展。引导建立艺术品经营机构,鼓励民间艺术品收藏,培育诚信画廊、大师工作室等,推动本地工艺美术品的海外经营与销售。支持传统工艺美术面向市场,鼓励工艺美术技艺创新。支持发展文物仿制产业,提高文物仿制技术和水准,开拓文物仿制品市场。

(4)加快旅游商品研发设计。鼓励引导和积极构建艺术院校、商业协会、生产企业密切合作的旅游商品研发体系,逐步构建集特色化、系列化、品牌化、规模化于一体的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创意、制作架构。

(5)开发以台州工艺品创意设计与开发交易为主的特色产品的平台,以黄岩、仙居、临海为支点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市场空间,积极向外宣传台州文化。

二、市本级文化产业集聚区布局

从台州文化旅游资源和当前景区的分布和格局出发,将市本级文化产业通过“一核”“五区”的布局呈现,即“核心”为绿心——高端民营文化产业集聚区,“五区”为新闻传媒集聚区、演出娱乐集聚区、文化会展集聚区、印刷服务集聚区、创意设计集聚区,通过上述集聚区的建设为各县市的文化产业建设做出示范和引导,也为台州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做出新的尝试。形成以历史文脉为灵魂,以绿心民营经济文化为辐射点,将民营经济、文化创意、历史遗存和自然生态等空间序列串联,以关键文化产业规划项目作为抓手的发展格局。

(一)“一核”:高端民营文化产业集聚区(附件2)

以绿心生态区为基础、以市本级三区为依托并辐射全市,打造台州民营文化产业的国家级示范园区,立足于创意研发、民营投融资、版权服务等多功能,孵化优势文化行业、培育民营文化大型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绿心——高端民营文化产业集聚区规划重点建设“绿心民营经济文化产业生态园区”、“‘数字台州’高新技术园区”、“台州民营文化产业战略投资平台”。

1.出台一系列文化产业项目入驻优惠政策,为文化企业的孵化提供资金、政策、专业等方面的指导与扶持,推动本地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加大文化产业向当地民营集团的项目招商和推介。积极为文化企业、文化项目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省、市、区各项政府扶持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为其争取企业专利、知名商标和著作权费用补贴;开辟创意创业培训中心,通过与国内外文化产业著名高校合作,为企业孵化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智力支持,在房租、人事制度等方面都为落户孵化中心的企业、人才提供优惠。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将该中心建成“长三角”知名的文化产业孵化基地。

2.积极构建台州绿心集聚区,打造以绿心产权谷、中国民营经济论坛、植物园(雕塑园)、体育休闲娱乐集聚区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项目;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吸引文化企业积极入住;以绿心产权谷等大型项目为抓手,增强园区吸引力和辐射力。

3.建设“数字台州”高新技术园区。加强数字和网络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程度,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兴传媒业态开展文化产品的营销,形成台州文化资源、文化产品营销手段的“网络化”、“数字化”。同时,积极推进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工程。逐步形成以绿心为中心、市本级三区为骨架的新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4.打造文化产业战略投资平台。积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完善民营资本信贷体系。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打造文化产业战略投资平台,扶持或培育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

(二)“五区”:新闻传媒集聚区、演出娱乐集聚区、文化会展集聚区、印刷服务集聚区、创意设计集聚区

1.新闻传媒集聚区

组建台州广播影视集团、台州日报报业集团,在条件成熟时成立集广播电视、出版、报业、网络等为一体的跨媒介、跨地域的文化传播集团。

(1)规划区域(附件3)

①台州广电总台(占地25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及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位于城区东部,枫南东路两侧,通过围海造田,逐步向东扩展,是全区优势产业的升级基地)3万平方米区域。

②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8号,台州日报社大楼。

③台州体育中心部分用地。

④绿心部分用地。

(2)规划定位

①台州文化产业的优势行业,骨干文化企业。

②跨媒体融合,实现广电网、互联网和电信网在终端与内容上的融合。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

③广电、出版、报业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传播集团。

(3)规划内容

①先期台州广播影视集团,在传统功能、业务基础上拓宽产业发展途径,开发新媒体业务。

②整合《台州广播电视报》、《台州日报》、《台州晚报》、《台州商报》,重新确定不同报刊的风格、定位、目标受众等,打造综合性或专业性报刊品牌。

③拓展语音业务和内容产业建设,与传统电信运营商展开合作,在业务、终端和内容上实现三网融合。

④组建台州移动电视有限公司。重点项目包括:移动电视便携式接收终端;制作播出台州移动电视节目;推进车载电视的安装,扩大移动电视有效覆盖范围;开发移动电视广告,实现移动电视的产业效益。

⑤打造“个性化电视节目制作基地”。电视节目作品完全按照客户需要量身定制,由客户提供资金、剧本方案,由台州电视台专业化的团队提供一条龙服务,充分满足客户对电视幕后制作的好奇心和个性化的需要。同时,建立个性化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版权交易平台。

2.演出娱乐集聚区

(1)规划区域(附件4)

台州市体育中心及相关场馆区域。台州市体育中心位于台州市中心区,1999年设计,2003年竣工。其主要建筑内容为一场三馆及相应配套设施,即:40000座的主体育场,4500座的体育馆及训练馆,3000座的游泳馆,2500座的网球馆等。台州发展体育休闲产业不仅体现为场馆的简单利用和职业赛事及大型娱乐活动的举办,更重要的是将给台州市带来一种新的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

(2)规划定位

①体育赛事中心

②演艺娱乐中心

③交流展示中心

(3)规划内容

①网球文化系列体验活动

利用“国家网球训练基地”的品牌,通过开展各种级别、种类的网球比赛,开发多种形式的网球体育文化载体,把台州建设成为我国的“网球之乡”。

以每年寒、暑假为主要时段,以台州市体育中心及周边区域为空间载体,举办中国大(中、小)学系列比赛;全国中老年人网球邀请赛;各种行业性网球赛;国际知名高校网球队比赛;网球博物馆;网球夏(冬)令营等等。

②综合演艺平台

全面改造体育馆的内部结构、调整舞台布局,将台州体育馆打造成为具备文体综合功能的现代化多功能场馆。联手成熟的演艺机构或文化集团,在体育中心打造台州大型演艺活动的综合性平台,可接纳国际大剧目的演出。合作方可以较低廉的价格租赁体育馆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活动。

改造后的体育馆能充分利用体育赛季与文艺演出的错落,通过市场手段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率。政府也可以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拿出一部分扶持资金,来确保每年的演出场次。这样可以降低演出团体进入大型场馆的门槛,为台州众多的地方演艺团体提供更多的演出机会。

③武术影视明星培训基地

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的地理环境,铸就了“山魂海魄”的台州式硬气。历史上的台州是中华武术的主要发源地之一,明代后期天台紫凝道人宗衡集中华武功之大成,完成了驰名中外的中华武功第一部专著《易筋经》,戚继光在此抗倭时留下的“戚氏长拳”即“戚家拳”广为人知。

台州武术学校众多,培养了一大批强健尚武的青少年人才。可联手运作成熟的培训机构,培养、包装、推出武打明星,并结合台州影视文化项目扩大影响,弘扬台州武术文化。

3.文化会展集聚区

(1)规划区域(附件5)

依托路桥“国际会展中心”和发达的商业贸易体系,构建台州最成熟的文化会展业基地。

(2)规划定位

依托现有展示场所,开展各种工艺品展示与贸易活动,通过“会展搭台,贸易唱戏”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工艺品的交易会展经济,使之成为台州工艺品重要的展示和交易空间。

(3)规划内容

①在现有的会展业发展基础上,加快文化会展业的发展环境改造和运作模式改进,从世界范围引进1—3家著名的会展策划与营销公司,与浙江省及国家的各类行业协会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依托“长三角”,盯紧“浙东”,放眼“中西部”,不断丰富会展内容的行业性和拓展会展的区域辐射力,并根据台州的经济发展优势和品牌培养需要,打造若干个著名的会展品牌。

②利用周边浓厚的商业氛围和密集的人流,积极筹办各项主题文化节庆活动,通过“人流经济”实现节庆活动的多样化、常态化、产业化。以“节庆活动”为中心,不断带动周边会展公司、设计公司、礼品生产公司、餐饮、住宿等各种产业的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综合性现代节庆活动基地。

4.印刷服务集聚区

(1)规划区域(附件6)

依托台州印刷工业集聚区,以横街和新桥为中心,构建“长三角”强大的印刷服务业基地。

(2)规划定位

将路桥建设成为立足“浙东”,面向“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现代印刷业基地。

(3)规划内容

①加快印刷服务中小企业的改造,注重发挥文化创意在印刷产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印刷服务业的技术更新,丰富印刷服务业的产业链,使印刷业从单纯的后期印刷向设计、排版、印刷等一体化的产业结构转变,努力实现印刷业务多样化、产品多元化,融入全国印刷物流产业链,打造5—10家年产值超亿元的大型品牌印刷服务企业,通过扶持、引导、兼并和重组的模式,按照技术一流、管理先进、环保节能、具有极强的市场引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要求,打造1—3家年产值达10亿的特大型印刷服务企业集团。

②结合台州历史发展实际和相关场地设施的临近性,以路桥区财富大道到泰隆街,北到双水路一带的产业现状为基础,依托路桥商贸、会展中心和中国日用品商城等会展场地和印刷工业基础,积极推动文化会展业与印刷服务业两大优势产业的融合,培育以会展促进印刷业发展,同时利用印刷业为会展经济的相关宣传设计提供良好的后台支持的产业共赢模式,实现“1+1>2”的组团发展效果。

5.创意设计集聚区

(1)规划区域(附件7)

以台州经济开发区内市府大道以南,东至机场路,西至黄岩区为基础构建工业创意设计与研发总部。

(2)规划定位

构建浙东地区先进的创意设计业基地。

(3)规划内容

①加快完善“南官天地”的基础设施,在现有校企合作的尝试中,大力引进浙江省内高校的创意设计人才和机构,打好创意设计业基地建设的基础;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保障体系,强化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一流的创意设计人才和机构,整体打造浙东地区最前沿的创意设计理念,积极培育本土化的创意设计著名品牌,努力提升基地的内在品质和对外影响;注重创意设计需求市场的多元化开拓,坚持创意与研发、设计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从广告、建筑、时尚、艺术、网络等不同领域以及生产和销售的不同环节,不断扩大创意设计业的行业内容,构建完整、丰富和先进的创意设计业。作为台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制造业基础雄厚,将经济开发区的政策优势与当地发达的制造业相结合,通过创意设计和技术研发,提升产品文化附加值,丰富产业链,促使加工制造业与创意设计、版权贸易相融合。

②建设工业设计大厦,创造良好的创意设计空间,出台各种税收、租金、人事等多种优惠政策吸引相关设计公司入驻及设计人才的积聚,积极发展文化会展设计、工业研发设计、软件研发设计等多种产业形态,打造台州创意设计业的高地,使之成为台州工业品生产模具设计、包装与版权贸易的智库。

③秉承“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理念,加大与中国传媒大学、同济大学、台州学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联合研发、人才培训、外脑借助、版权共享、智慧入股等多种形式,引入专业外脑,借助其智慧与创意,提升本地产品的设计创新与文化附加,推动工业制品的“二次开发”和产业链延伸,打造工业品牌。

④广泛宣传版权经济,培养版权意识,将设计成果与版权贸易进行充分结合。成立版权中介组织,为广大工业设计单位提供版权咨询与法律服务。同时,鼓励本地公司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推动“台州制造”向“台州创造”过渡,提升本地创意设计品牌知名度,为创意工业品的对外输入和品牌保护提供版权贸易指导与代理。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成立台州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

成立“台州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使发展文化产业成为“一把手工程”。组长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部长担任(或分管副市长担任第二副组长),组员包括所有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落实等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协调与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管辖区域内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研究重大项目的规划和组织评审工作;三是向市政府提出或拟定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四是加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

(二)申报和创建“浙江省文化产业综合试验区”

申报“浙江省文化产业综合试验区”,打造文化产业特区,探寻政策支持的空间和力度,进而探索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为国家创新型战略的实施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经验,同时为台州市文化产业政策创新提供试验平台,提升台州市体制创新能力与文化产业发展能力。在此基础上申报和实施国家级及省级重大文化创新和文化产业项目,打造具有外向延伸潜力的文化企业,探索与国际相关机构及跨国公司的交流与协作。

(三)成立文化产业协会或行业协会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制度,依托台州民营经济活跃、民间管理模式较成熟的优势,努力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以“政府把握方向,行业自律自管”为基本原则,编制《台州市文化行业协会管理章程》、《台州市民营文化企业人才管理与服务办法》等规章制度,实现政府政策规划、协会行业引导、企业差异化发展的三位一体的新型发展模式。

(四)充分利用中央和浙江省的扶持政策

抓住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机遇,借力发展,用好、用足中央和浙江省已经出台的相关文化产业政策,认真清理与上级政策不一致的部门规章制度,消除市场壁垒,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二、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基于台州文化产业现状,构筑一个涵盖管理、金融、人才等领域的全方位的政策扶持体系,以保障台州文化产业规划的实施。

(一)制定涵盖财政、税收、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兼容性,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保障体系。

(二)制定针对文化产业园区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优惠政策。通过政策保障、项目资助等,支持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和实施重大项目。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内或市外文化企业。

(三)制定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优惠政策,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经营范围,激活创业主体。

(四)制定文化产业财政优惠政策,改进财政投入方式,采取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方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

(五)创新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完善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文化产业的税收减免政策,吸纳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领域。

三、创新投融资方式

(一)组建文化产业投资集团

文化产业投资集团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公司,由财政注资启动,吸纳民间资本、海外资本,主要投资已列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和重要文化产业聚集区,并在条件成熟时,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扩张。

(二)以土地置换等办法筹集资金

采取项目整合、土地置换等措施,建立土地与资金、土地与项目良性循环机制。重点是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来规划建设绿心地带。在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前提下,用土地置换、经营权转让、土地租用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可以适当引入房地产开发等商业项目,一方面提升该区域的人气,另一方面以土地出让收益弥补资金不足。

四、构建人才保障体系

围绕培养、引进、留人三个层面,坚持扩大总量与提高素质相结合、自主培养与引进开发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构建人才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实施文化产业人才精英工程。

创新人才使用体制,树立用人新观念;依托台州“教育强市”建设规划,有重点地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文化产业急需的实用型专业人才;以优惠政策招聘省内外高素质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推行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允许文化要素参与分配,鼓励优秀人才以知识资本入股企业;通过长、中、短期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强化文化产业相关管理部门、文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夯实文化产业长效发展的基础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

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协调管理机制,维护文化企业权益;吸引和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引进和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人才;推动专业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类企业发展;引导文化企业利用国内、国际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二)文化品牌塑造

结合台州文化产业规划的功能定位与战略布局,打造系列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扶持和培育若干个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并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集中人才、物力打造若干种品牌文化产品;依托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论坛永久落户台州的优势,有意识地增加文化产业内容,并在绿心地带建造一个具有地标意义的论坛会馆或其他形式的建筑物,如雕塑、博物馆、纪念碑等,将其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论坛。

(三)组建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

做大做强台州文化产业,应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在政府引导下抱团出击,打破行政区域和行业界限,整合台州市文化产业资源。组建演艺集团、旅游集团、传媒集团等,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完全市场化运作。可单独成立相关集团(公司),也可在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公司旗下成立行业性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采取股份制,投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个人等。政府可以采取注资、发行企业债券、资助项目开发、划转相关资产等方式给予支持,打造具有示范性、带动性、规模化的产业基地和具有战略性、先导性的示范项目,切实发挥其在培育新型文化产业业态和文化科技创新方面的聚集、孵化作用。

(四)城市文化形象塑造与推广

成立城市形象战略研究和推广中心,全面统筹城市形象塑造和推广;建立统一的城市品牌信息网络,保持品牌信息传播的一致性;整合各县(市、区)资源,组合出击,“打包”营销;整合传媒、影视、网络、广告、演出、会展等各种营销传播平台和资源,使传播效果最大化,塑造和推广台州的城市文化形象。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