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 | 文号:温司发〔 2012 〕5 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温司发〔2012〕5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所,市律师协会,市直属各公证处,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一)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二)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温州”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2012年在2011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三)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2012年,要确定市政府及11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2012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五)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六)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8%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七)“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专家)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八)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九)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十)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2012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1332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强制戒毒)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8495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一)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1.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2.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镇)、村(居)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2012年要实现全市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
3.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1.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实现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2.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社区)、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信访、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3.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1.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2.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代理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3.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四)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1.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外围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2.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市、区)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社区)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3.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一)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的完成落实情况,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市区)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市区)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市区)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二)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
(三)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要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
(四)以规范化为目标,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可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为主线,将规范化建设与制度建设、行业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抓制度促规范。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和服务行为,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狠抓队伍管理,完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加强业务管理,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执法执业服务流程,规范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法执业行为。二是要抓服务促规范。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评价工作和服务好坏的标准,把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等窗口单位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完善好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健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三要抓基础促规范。要在加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等设施建设基础上,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做到专编专用,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五)以专业化为保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为要求,努力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加快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一是要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专业化建设。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把好司法行政干警入门关和加强人员的交流使用,不断优化队伍的素质结构,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认真部署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的专业素质。着力推进劳教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二是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搭建推介平台,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做大做强,推动法律服务向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公司事务等高新业务领域延伸,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推动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队伍规范管理,引进竞争机制,强化专业培训,落实经费保障,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聘请一批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来充实加强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调解志愿者等队伍,推动社会专业队伍的高效运转。三要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文化硬件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继续加强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劳教(戒毒)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所布局调整。大力推进文化软环境建设,把“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与机关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行政文化载体建设,塑造司法行政独具的法治文化内涵,以文化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