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3-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延州政办函〔2006〕16号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办公室(秘书处):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运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延边州政务信息网自2003年8月正式开通以来,在促进政务公开、改进行政管理、扩大对外宣传、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6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对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和升级。为切实做好网站内容的保障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吉政办函〔2005〕108号)的有关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州政府门户网站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及时公布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照以下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县(市)和各部门网站的作用,促进我州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全面完成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采取科学的保障方式。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1.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各县(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州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2.信息报送。各县(市)、各部门将拟发布的信息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的邮箱系统报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3.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将各县(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主页或主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州政府门户网站或相应栏目直接链接,便于用户查询。
4.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州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共同建设。
二、切实加强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的建设规划、保障协调和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是本地、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单位向州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县(市)、各部门办公室(秘书处)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与州政府门户网站联系。
三、进一步完善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保障措施
(七)各县(市)、各部门应按照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本单位网站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同时,按照附件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八)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九)各县(市)、各部门要提高网站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十)各县(市)、各部门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保证本地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运行维护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十一)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州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县(市)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附件:州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
二○○六年三月一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