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杭州市城市家具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5〕17号
颁布日期:2005-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5〕17号

转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杭州市城市家具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杭州市城市家具长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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