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0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2006〕40号
颁布日期:2006-1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公开征集200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拱政办〔2006〕4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向全区各级、各部门征集200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切实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加快运河文化品牌和科技强区、教育强区、文体强区、卫生强区建设,在财力允许范围内提出建议项目。

2、提出的项目必须是全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并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能在当年完成的。

3、各单位请于2006年11月25日前将《200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询意见表》填妥后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区党政网报送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唐华,联系电话:88259558,传真88259530,党政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0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询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200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询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资金预算

完成时间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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