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发〔2007〕124号 |
|---|---|
| 颁布日期:2007-11-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7〕124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方案
为推进全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整治“三合一”场所和专业市场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2008年底,我区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整治范围
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及全区所有商品专业市场。
四、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7年11月开始,到2008年12月底结束,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07年11月—12月14日)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工商拱墅分局、国土拱墅分局、拱墅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14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区防火委办公室(设在拱墅消防大队)。
(二)排摸检查阶段(2007年12月15日—12月20日)
各镇、街道在前阶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查漏补缺,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认真填写《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阶段统计表》(见附件2)、《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花名册》(见附件7),向“三合一”企业填发《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计表》(见附件4)。在此基础上,列出整改重点,建立整治台帐,于12月20日前报区防火委办公室。区消防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对上报的“三合一”情况进行核实。
(三)集中整改、验收阶段(2007年12月21日—2008年11月20日)
各镇、街道要根据当地“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整改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确定为整治重点的“三合一”场所,应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要协调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各镇、街道要将已整改单位花名册、已查处单位花名册于2008年10月20日前上报区防火委办公室。区防火委将于2008年10月中下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街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1月21日—12月31日)
各镇、街道要对“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防火委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镇、街道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各地消防工作实际和“三合一”场所隐蔽性强、反复性强、危害性强的特点,从贯彻十七大精神、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积极宣传,发动企业业主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二)全面排查阶段
要切实做到“五个一”:一是实施一次检查。要在火灾隐患普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检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要充分发挥镇、街道的主力军作用;同时,要填写好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二是建立一份台帐。对排查工作要及时汇总,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要登记造册,各项材料要及时建档保存。三是组织一次研究。在排查基本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确定整改意见、措施和工作重点。四是进行一次调整。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要根据排查情况对综合整治方案进行调整,确保新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有人监管。五是确定一份标准。结合实际,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确定整改标准。
(三)集中整改阶段
要重点突出“四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检查指导。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整治工作进程和业主、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检查指导,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钉子户、没有整改条件的企业及其他违法违章场所,要及时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城管执法、安监、规划、工商、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在综合整治期间特别是集中整改阶段,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整治工作进程,探索和总结根治“三合一”场所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四是要抓好培训工作。要组织所有整治对象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增强业主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验收巩固阶段
要进一步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制定整治验收规程和细则,明确验收步骤、内容及要求。二是要严密组织、严格标准。整治结束后,各地要进行自查验收,镇(街道)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单位数量少于20家的要逐一检查,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单位数量超过20家的,抽查比例不得少于20%且总数不得少于20家。验收人员和验收小组组长要分别在验收记录表(见附件6)上签字,验收记录要建档备查。届时,市、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抽查。三是要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开展总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
六、信息报送
在综合整治期间,各镇、街道要确定专人及时向区防火委办公室报送信息。2008年1月起每月20日上午9:30之前,上报《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度表》(见附件3)、《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计划表》(见附件5)和本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简报形式),上报内容的时间为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
区防火委办公室(拱墅消防大队)联系人:邵頔,联系电话(传真):88331561。
附件:1.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2.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
查阶段统计表
3.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度表
4.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
况登计表
5.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计划表
6.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验收记
录表
7.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花名册
附件一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建标
副组长:王一平(区府办)
祁建平(区公安分局)
成员:王益坚(区建设局)
周华林(区安监局)
蔡友福(工商拱墅分局)
韩强(国土拱墅分局)
李建龙(拱墅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拱墅消防大队):
主任:李建龙(拱墅消防大队)
副主任:应志刚(拱墅消防大队)
成员:金辉(区建设局)
陶长庆(区安监局)
吴惠国(工商拱墅分局)
王新民(国土拱墅分局)
何正红(拱墅消防大队)
附件二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全面排查阶段统计表
填报单位:日期:
单位
原有数
原有整改数
排查新增数
现有数
康桥
半山
祥符
上塘
米市巷
湖墅
小河
拱宸桥
和睦
大关
填报人:审核人:
附件三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进度表
填报单位:日期:
单位
原有数(家)
当月新增数(家)
累计新增数(家)
当月整改数(家)
累计整改数(家)
整改率(%)
康桥
半山
祥符
上塘
米市巷
湖墅
小河
拱宸桥
和睦
大关
备注:此表每月20日前将前一个月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原有数量是指截止全面排查阶段的数量(见附件2);当月新增数是指整治期间每月新发现的数量。
填报人:审核人:
附件四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基本情况登计表
填报单位: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所在区域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生产类别
□服装□制鞋□袜业□箱包□眼镜□化纤□印刷
□打火机□电珠泡□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其它
建筑结构
□砖木□钢筋混凝土□钢结构□其他
主要可燃物
层数
总面积
居住人数
室内消火栓
□有□无
灭火器
□有□无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标志
□有□无
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
□有□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有□无
存在的主要隐患:
检查人员:
附件五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计划表
制作单位:制作日期:
2008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整
改
率
(%)
制作人:审核人:
附件六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验收记录表
填报单位:日期: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生产类别
主要可燃物
场所结构
层数
总面积
居住人数
原主要隐患:
主要整改措施:
验收人员意见:
签名:日期:
验收组长意见:
签名:日期:
备注:此表由各地存档备查
附件七
拱墅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花名册
单位:制作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生产
类别
居住
人数
整改
情况
整改
时间
制作人:审核人:
(备注:此表由各地存档备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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