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 | 文号:鸡政发〔2007〕 44号 |
|---|---|
| 颁布日期:2007-08-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鸡政发〔2007〕4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鸡西,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
1.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建设和谐鸡西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建立完善,教育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教育在鸡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日益凸显。但从发展角度看,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努力缩小并逐步消除这些差距,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让全市人民分享教育发展成果,是鸡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具体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是事关全市人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担负起这一重要责任。
2.牢固树立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观念。围绕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鸡西的总体要求,在教育发展上要着眼于公平、着手于均衡、着力于提升内涵质量。不但要让城乡孩子有书读,而且要读好书,进得了学校,进得起学校,进好的学校;要尽快消灭硬件上的区域、城乡、校际差距,逐步消除队伍建设差距,教学资源差距,教学质量差距,全力推进均衡发展;要努力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和谐,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和谐,各种教育之间、学科之间和谐,使教育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从重点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从同质发展向特色发展转变。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转变单纯追求升学率的传统观念,树立办好每一所学校才是最大政绩的教育政绩观,树立内涵均衡才是真正均衡的教育资源均衡观。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正确处理硬件均衡与软件均衡的关系,尤其注重软件均衡;正确处理推进总体均衡与内涵发展的关系,尤其注重内涵发展,真正把促进教育公平的价值理念落到实处。
二、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3.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新公共教育制度和政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在保持和扩大现有优势的同时,用3到5年时间,实现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在设施设备、生均经费、师资队伍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优质均衡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文化,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三、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实现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4.加大教育投入。各级财政要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教育发展需求的实际,扩大教育供给,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年度预算内教育投入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和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基础教育经费单列,均衡安排,重点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各级政府要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5.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深入搞好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全面启动“贫困住宿生和通勤生伙食费和交通费补助工程”,对市直、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住宿学生给予伙食费补助、通勤学生给予交通费补助。市直学校补助伙食费、交通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学校补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6.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标准。根据省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标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并实施全市统一的《鸡西市基础教育学校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对尚未达标的学校要限期达标,新建学校一律按标准一次性达标。全部学校达标后,再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并实施新的标准。
(二)科学配置师资力量,实现基础教育人力、信息资源全市共享
7.实施教师培养251231工程。三年内,在全市培养出20名名校长,50名骨干校长,100名名师,200名学科带头人,300名优秀班主任,1000名骨干教师。建立一批教师发展基地,加快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8.加强职业化校长队伍建设。提倡教育家办学。选拔一批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力突出、潜心办学的优秀人才担任基础教育学校的主要领导。改进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强对基础教育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学校发展与改革的能力。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建立校长选拔及岗位考评制度和优秀校长对口帮带制度。名校长候选人应当有对口帮带相对薄弱学校或民办学校两年以上的经历。强化校长队伍的专业管理职能,加强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
9.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水平。倡导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职业精神,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并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建设学习化校园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教师按要求必须接受任职培训、岗位能力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建立经常性的教研制度,广泛开展教师备课、听课、评课活动。设立市级教育科学研究资助经费,启动市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资助经费和课题立项要注意向相对薄弱的地区和农村学校倾斜。残疾儿童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所需的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完善骨干教师培训制度,加大对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教师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完善名师、名校长评审制度。把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的教师、改造薄弱学校和对口帮带农村学校业绩显著的校长纳入名师、名校长评选范围,由市政府对个人给予奖励。
11.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全市公办学校一律按照在校生数和全市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和配置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编制根据学校规模变化实行动态管理,使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大体均衡。
12.建立在岗教师轮岗交流和对口帮教制度。城镇中小学校在岗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当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要积极开展“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城镇中小学校必须对应农村一所镇中学或中心小学结成“一帮一”对子,增强活力,整体提高。
13.加强信息技术资源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网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网在实现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科教学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全面提高教师和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有机结合。加快全市教育资源库建设,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县(市)、区现有教育资源库进行结构优化和有效整合,提高教育资源库开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远程教育资源利用率达到100%。
(三)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完善基础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14.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义务教育学额资源,明确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的服务范围。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部实行划片招生,严禁小学、初中(含民办小学、初中)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性面试或笔试,严禁提前招生。公办中小学不得异地招生。各初中、小学要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快班、慢班,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
15.进一步深化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面向全市所有初中实行定校配额制。各高中学校要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举办快、慢班,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
16.全面实行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和中考招生的政策、条件、计划、程序、办法要向全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家长、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17.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健康发展。各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有计划推进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财务状况的监管,形成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四)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8.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将其纳入基础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扩大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及规模。要加大幼儿教育的投入,并逐年增长。积极促进民办幼儿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社会组织、个人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享受国家规定的免税政策,并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地位和待遇。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以社会力量兴办的幼儿园为主体的我市幼儿教育发展新格局。
19.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建设要全市统筹,合理布局,均衡优质。充分发挥优质高中在办学理念、课程实施、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管理与绩效等内涵发展方面的示范作用,高质量实施新课程改革,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整体提升,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20.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完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建立工学结合的半工半读制度。全面实行“双证”制,推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加强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积极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横向贯通、纵向衔接的机制,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
21.加强初、高中后落地人才培养。落实《鸡西市关于加强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意见》,本着学得精、实用原则,精心设计专业,逐步实现学生由被动学到主动学的转变,力争“十一五”期间,使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学生全部进入职业学校,或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具有一技之长。
(五)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共同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2.关注弱势群体教育。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政策招生,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户籍儿童能够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杂费或给予补助。建立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改善残疾学生学校学习生活条件。
23.严格基础教育学校课程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重视德育、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切实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
24.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硬件建设。建立网点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内部设施,使全市中小学校三室建设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加强中小学食堂、宿舍建设,满足集中办学需要。
25.加强学校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学校法人规定,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依法办学、民主监督、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科学、高效的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校长、教师、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学生的生命、饮食、卫生安全。
26.建立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要综合考察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不得仅以升学率代替教育教学质量。对教师的评价要综合考察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培养学生情况,不得以学科成绩代替全面考核。对学校的评价要综合考察其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和内涵发展的办学绩效,不得重投入轻效益、重硬件轻软件、重终点轻起点、重升学和竞赛轻日常教学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校长考评、选任和学校评估的核心依据。
27.实行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各自职权范围内落实本意见规定的行政问责对象。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政,督政结果报告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布。对于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相互推诿的部门和行政责任人,一律按照有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处理。
28.加强对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要研究解决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改善教育发展环境,为教育多办实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研究制定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配套政策。对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9.全社会共同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新闻媒体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宣传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成就。文化部门要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艺术魅力的精神产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局面。
30.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意见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确保本意见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七年八月八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