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6〕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电〔2006〕6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节前要召开专门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重大的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精神,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找准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占压油田管线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部门、重点行为和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力度。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和工作责任制。

三、妥善安排好群众生活。要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安排好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市场商品供应。对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认真排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特别是要解决好低保户、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救济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特困户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国庆节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三包一保”责任制,深入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节日期间,要做好来访接待工作,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驻京劝返接回的领导力量,确保不发生进京上访事件。

五、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坚持在岗带班,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特大伤亡事故要按程序及时上报。要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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