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2007〕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健全和完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
1、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尚未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建立网站的连城、武平等县必须在今年4月底前开通网站,12个尚未建立政府网站的市政府成员单位和特设机构必须在8月底前开通网站。已建立网站的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开设栏目,重点突出,并逐步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7个尚未建立网站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在年内开通网站,为招商引资构建网络宣传服务平台。
2、“中国龙岩”网站是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市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总平台。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做好与“中国龙岩”网站的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县(市、区)政府网站、本市各部门网站和新闻网站要为“中国龙岩”网站的相关内容提供保障。
3、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工作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
二、全面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1、政府网站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国民经济统计数据、重大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采购招投标、政府公报、领导政务活动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本地区概况、本部门负责人和机构职能等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2、加强网上公开信息的审查把关。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要加强对非本单位制文和非本单位工作渠道收集信息的上网把关,确需转载与本网站服务内容有关的这类信息,必须是在网上已公开的,并要注明出处,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合规。
3、各部门要编制政务信息公开详细目录,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公开时限。
4、加强专题信息发布。要围绕党政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发布热点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政府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
5、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要按照我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制度规范进行,及时发布权威性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加大力度推行网上政务服务
1、各级政府网站要尽快开设婚姻生育、户籍护照、学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用事业、消费维权、社会治安、民族宗教、文化娱乐、旅游交通、兵役转业、理财纳税、参政议政、死亡殡葬等方面的为民办事服务栏目。要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
2、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在今年8月底前结合自身职能,开设相关为民办事服务栏目,并将本部门所涉及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并提供在线办事链接。
3、要大力推进网络审批,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入口,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推广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
四、持续拓展网上公益服务
1、要着眼便民利民,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群体,进一步开发利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努力提供各类便民服务。
2、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开发整合相关资源,努力向农民提供政策、科技、气象、农产品和农资市场、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3、要按照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要求,积极提供商贸活动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五、积极推进互动交流
1、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栏目建设,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
2、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各级政府、各部门领导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直播、网上咨询等栏目,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并向“中国龙岩”网站提供链接或专稿。
3、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尽快开通行政首长信箱、公众监督信箱和留言板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并有选择地在网上公布反馈意见和结果。
4、要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有选择地在网上公布。
六、不断改进网站展示形式
1、政府网站页面设计要科学布局、重点突出,页面层级要合理规划。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应标注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并可根据需要设计网站标志图案。网站应提供上下级单位导航,并为重要服务和栏目提供使用说明。
2、要规范使用政府网站域名。政府网站域名应与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英文域名要以“.gov.cn”结尾,中文域名要以“.cn”结尾。
七、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1、要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继续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范围,并不定期开展网站建设管理专项督查。从2007年开始,由市信息化办牵头按年度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进行年度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在“中国龙岩”网站上公布。
2、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管理,强化政府部门网站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电子政务发展规划。为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市委、市政府已将市经济信息中心成建制划转市政府办管理,新罗区也已将经济信息中心划转区政府办管理,其他县(市)可参照对应划转,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3、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根据内容保障工作特点,建立信息保障和栏目共建、信息处理和反馈、办事服务提供、互动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机制。
4、要推行集中建设、资源共享的建设模式和委托管理、服务外包的技术保障机制。市政府各部门新建网站原则上应在市经济信息中心服务器上构建,共享服务器、防火墙、数据交换设备、带宽等资源,节约财政资金,部门网站由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可委托指定的服务商代建代维。市经济信息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八、切实提高技术保障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1、要根据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功能性软件开发。
2、要根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需要,逐步实现相关政府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的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兼容。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逐步统一所属部门网站和下级政府网站的网络技术平台;具备条件的部门,可逐步统一本系统的重要业务应用系统。
3、要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4、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府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多层次的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
6、政府网站不得构建和托管在私人及非国有单位拥有的服务器和境外服务器上,已构建和托管在上述服务器上的要及时迁移。
7、各级公安网监部门和保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管。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网络资源的独特作用,更好地服务龙岩又好又快发展。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
延伸阅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